為營造放心消費環境、提振消費信心,2025年,河南省市場監管部門聚焦消費領域突出問題,深入開展“守護消費”鐵拳行動,查處了一批與群眾利益息息相關的違法案件。
農資產品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一 新鄉市封丘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某農資門市部虛假宣傳案
2024年9月27日,封丘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縣某農資門市部進行檢查,現場發現該門市部張貼有“鄭麥20”小麥種子的宣傳頁,宣傳頁顯示“CCTV央視推薦、安全型小麥領跑者、鄭麥20種了都說行”等宣傳字樣;張貼有“中育1702”小麥種子的宣傳頁,宣傳頁顯示“中育1702高產獨一無二!”等宣傳字樣。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對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2025年1月16日,封丘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0.4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焦作市博愛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某供銷合作社農資批發部銷售不合格農用薄膜案
2025年1月8日,博愛縣市場監管局接到監督抽查結果通知,顯示某供銷社農資批發部銷售的農用薄膜,拉伸負荷和斷裂標稱應變等項目,不符合《聚乙烯吹塑農用地面覆蓋薄膜》(GB 13735—2017)的標準要求。經查,當事人于2021年1月和2022年7月,共購進320卷農用薄膜,貨值金額1.87萬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構成銷售不合格農用薄膜的違法行為。2025年3月14日,博愛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沒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 南陽市社旗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楊某銷售不合格化肥案
2024年9月23日,根據某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報告顯示,楊某銷售的“凱爾國際?”復合肥料,鉀(K2O)的質量分數、氯離子的質量分數不符合《復合肥料》(GB/T 15063—2020)標準要求,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社旗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調查,經查,當事人于2024年9月5日,購進10噸“凱爾國際?”復合肥料,貨值金額3萬元,至案發,該批化肥已全部銷售完畢,違法所得0.72萬元,且當事人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構成銷售不合格化肥的違法行為。2025年2月7日,社旗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沒款3.87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 駐馬店市遂平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某農資門市部銷售不合格化肥案
2024年9月26日,根據某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報告顯示,當事人銷售的品牌復合肥料,總養分以及氮、磷、鉀等指標不符合《復合肥料》(GB/T 15063—2020)標準要求,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經查,當事人于2024年9月15日,在某公司購買了6噸“中農泉”品牌復合肥料,貨值金額1.92萬元,該批肥料已全部銷售完畢,違法所得0.12萬元,當事人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構成銷售不合格化肥的違法行為。2025年3月21日,遂平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沒款2.61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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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綜合整理自河南省市場監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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