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件事在網上吵得挺兇,廣東一位姓韋的先生,家里的孩子在醫院死了,后來,律師跟醫院談妥,拿到了88萬賠償。可這筆錢并沒完全到手,其中55萬都給了幫忙處理這事的鄧律師當代理費。韋先生覺得自己上當了,把這事捅了出來,沒想到投訴到廣州律協快一年了,事情還沒有一個結果,直到7月17號晚上,律協才出面說已經立案調查,現在案子還在聽證階段。
說起來,這事兒的來龍去脈還挺曲折。韋先生一開始并沒找醫院,而是覺得孩子的問題可能出在去醫院前就診的診所,于是,就先起訴了診所,結果,法院判決診所賠償5萬。后來,韋先生琢磨著可能是因醫院耽誤了對孩子的治療,才導致孩子死亡,于是,才把矛頭轉向醫院。有意思的是,聽說當時醫院里有人把這一消息透露給了鄧律師,第二天,鄧律師就主動聯系上了韋先生。只不過,他們簽的第一份合同,是跟一家咨詢公司簽的,不是直接跟律師事務所簽合同。
后來,醫院給韋先生賠償了88萬元的孩子死亡賠償金,但鄧律師卻拿走了55萬元的代理費。于是,韋先生通過媒體爆料了此事。
對于此事的爆料,鄧律師回應稱,韋先生的這個案子挺復雜。按之前的醫療鑒定,醫院只承擔次責,可“通過我的努力,把(賠償)比例倒過來了”。這樣的賠償結果,與自己的努力分不開。
鄧律師覺得,如果沒有真本事、沒有一點技巧,根本辦不成這事。他快六十歲了,干律師二十多年,從沒遇到過韋先生這樣的當事人。在他看來,韋先生就是“見錢眼開”“不知感恩”,拿到錢就反悔,是不道德的行為。“我很坦誠,沒什么秘密,而且確實幫到了他”,鄧律師反復說自己不是厚顏無恥的人,“是有正義感、能幫人家辦事的人,問心無愧”。
對于鄧律師的回應,網友們的評論炸開了鍋,說啥的都有。
有位叫“開心一生965”的網友說:“就算以前只賠5萬,那也是因為韋先生不懂法律,不是專業人士。律師既然是專業的,就算幫著多要了錢,也不能這么拿,這就叫貪得無厭,跟吸血鬼似的。”
“觀石36232937”也覺得:“不能只有能力,還得有良心。人身損害、醫療事故、交通事故、勞動爭議這類案子,不適合這么收費。要是幫外面公司討商業借款,能討回來的話,只要約定好,收多少都沒人說啥。”
“清風吹過耳”則說:“以前判5萬,只能說明那個判決可能不對,不能說律師就該多拿錢。”
“梵鎬”的評論挺扎心:“律師拿這個錢可不好,這是孩子的命換來的。”
“皮皮爸”疑惑:“第一次判5萬,后來能拿到幾十萬,律師的職責首先是匡扶正義,不是趁機耍手段。”
也有網友從合同和約定的角度看問題。“無159954195”說:“事先說好的就算數。”“清爽沙灘tp”也覺得:“合同是最公平公正的,按合同辦事就是公平正義,別搞道德綁架。”
“高冷海浪rvY”的看法有點兩面性:“先得有規矩,再說別的。一分錢一分貨,嫌貴可以自己打官司,或者自己當律師去。說白了,我覺得55萬有點黑,但鄧律師也是憑本事掙的啊。”
“A258106382106”則說:“從法律角度看,律師可能沒做錯。但他懂法,原告不懂,還拿了大頭,從道德上講就太壞了。人在做,天在看。”
“圓月彎刀柯鎮惡”覺得:“以前判5萬,正因為韋先生不滿意才找律師,不能因為之前只判5萬,律師就可以拿走50萬。”
“windmelody7”猜測:“一般代理費最高也就抽30%,他這直接拿55萬,說不定簽合同前律師忽悠當事人,說能賠180到200萬,不然當事人能簽嗎?要是這樣,這種律師真該抵制。”
“繽紛湖泊rl”打了個比方:“雖然有合同,按道理該這樣,但律師賺的是信息不對稱的錢,就像感冒去醫院,醫生非要你做個千把塊的檢查一樣。”
其實,這事鬧到現在,核心爭議不光是55萬代理費該不該拿,更在于這類涉及人身損害的案件,收費到底該有個什么樣的規矩。律師憑專業能力幫當事人爭取權益,拿報酬天經地義,但底線在哪?尤其是在當事人遭遇不幸、最脆弱的時候,這份專業服務該怎么平衡合理報酬與人文關懷?希望廣州律協能把調查做好,給雙方一個明明白白的說法,也給整個行業立個清楚的標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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