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中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公布將對28家美國實體實施出口管制,其中10家涉及對臺軍售。
這10家涉及對臺軍售的美國實體都與全球最大的國防承包商洛克希德·馬丁,也即人們常說的“洛馬”有著緊密的聯系——其中5家為洛馬的子公司,5家為洛馬的關聯企業。
受中國制裁,洛馬被禁止從事與中國有關的進出口活動,禁止在中國境內新增投資,逐漸陷入了“慢性死亡”的困境。
若無法修復供應鏈或突破技術瓶頸,洛馬的加速衰退就是不可逆的趨勢。
美國對臺灣進行軍事合作
美國對臺灣進行軍事合作的歷史可以追溯到蔣介石退臺初期,延續至今已有數十年的時間。
臺灣“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林正義對此進行研究,指出美國透過美臺軍事合作,想要達成6大目標。
這6大目標分別是“了解臺灣的軍事準備能力”、“提供軍事專業意見”、“降低美軍被迫軍事介入的機會”、“了解臺軍對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評估”、“落實《臺灣關系法》的相關規定”以及“提供美國軍工企業出售武器或專業技術給臺灣的機會”。
簡言之,美國想要通過“協助”臺灣發展軍事的方式“平衡”臺海的軍事實力,以期實現對大陸的軍事威懾,打斷大陸對臺灣的解放大業,限制中國的發展空間,遏制中國的崛起,憑此維護美國的全球戰略利益。
而這個過程中,美國也獲得了肉眼可見的實際經濟利益,即獲得了臺灣購買軍事武器的巨額資金。
至于臺灣當局,則因臺軍實力孱弱,且在“一個中國”原則下難在國際上獲得身份認同,希望通過與美國的軍事往來,促進與美國官方的聯系與合作,贏得美國國防工業、經濟團體或特定政治勢力的支持,憑此來實現與大陸的抗衡,鞏固其政權。
綜上,不難看出,美臺軍事合作的根本目的就是利益需要。
美國與臺灣的軍事合作以往多以武器成品出口為主,但這一情況在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美建交開始,就逐漸發生了變化。
臺灣當局基于美臺軍售中的不確定因素、中國大陸的干預抵制等現實情況的考量,越發感受到其“國防自主”不能完全依賴外購因素,也就設法建立了以“中科院”為代表的臺軍研發部門,逐步走出全面依賴軍購的局面,進入了“軍購和自主研制相結合”的時期。
只是,在相當長一段時間里,臺灣自主研發出來一系列軍用裝備,如“成功級”護衛艦、IDF戰斗機、導彈系統和電子戰系統等在投入使用之后都被證實為“性能不佳”,很是受到了臺軍內部的差評和排斥。
馬英九上臺后,為提高臺軍研發部門的研發能量和競爭力,設法進行了改革。
2014年,經“立法院”通過,“中科院”轉型為“行政法人”機構,進行了改組。這之后,臺灣整合民間產能轉投“國防科技”與先進武器研制,輔以部分美國提供的技術協助,設法提高臺方的裝備自主研發能力,開始了“潛艦國造”計劃的落實。
“潛艦國造”計劃是臺灣海軍在2016年6月公布的12大項海軍新裝備造艦計劃。臺“國防部”對其中25類所需裝備進行評估之后認為,臺灣具備潛在研制能力的共19類,另外6類需依靠他國引進。
這里的他國未必單純指美國。但可以肯定的是,臺灣因在國際上不具備身份認同,想要自主尋求關鍵技術援助存在實際困難。
在這種情況下,臺灣當局決定由美國充當中間人,通過化整為零的方式從其他國家取得設計技術與關鍵零組件。
此后,臺灣將采用美式的戰斗指揮系統和燃料電池,確保能夠“方便整合”未來美國的戰略、戰術情報系統和下一代武器。
至于最后的整合組裝工作,臺灣當局有意統一交托給了“中科院”進行。
美國國務院是在2018年通過正式授予對臺銷售潛艇技術的營銷許可的方式,加入到這一場“生意”中來。
有美國從中牽線,臺灣就從西班牙方面的S-80潛艇上獲得了臺灣無法解決的絕氣AIP推進系統的技術。
至于戰斗系統準備上,臺灣也得到了美國主合約建造商洛馬公司和雷神公司的協助。這也是洛馬公司涉及對臺軍售的一次明確記錄。
洛馬公司涉及對臺軍售遭制裁
洛馬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國防承包商。它能坐穩這個位置,是技術壟斷、戰略整合、政府深度綁定和全球市場布局共同作用的結果。
首先,洛馬旗下的“臭鼬工廠”因具備突破性隱身與高空高速技術,成為了軍工界的傳奇研發部門。
全球首款隱形戰機F-112、首款五代機F-22等均誕生于“臭鼬工廠”,洛馬公司也就憑借尖端研發能力長期定義了空戰規則,并憑借技術壟斷,在國際市場上彰顯了實力,站穩了腳跟。
其次,洛馬公司很是重視戰略整合,通過自主研發和并購,形成了覆蓋全域的武器矩陣,在戰斗機、運輸機、導彈系統和太空裝備等多個領域上都具備領先全球的核心產品,也就取得了更大的國際認同,獲得了多國訂單,迅速實現了資金回流,實現了研發、生產、銷售和再投入的良性循環。
再來,洛馬公司因與美國政府深度綁定,一定意義上成為了美國的“影子央企”,獲得了美國的軍費預算,并借由美國的全球軍事霸權需求,利用盟國的安全依賴構建了全球軍售網絡,鎖定了高利潤市場。
要知道,洛馬公司已深度嵌入美國的國家安全體系,美國五角大樓每年近三分之一的采購預算都流向了洛馬,洛馬公司超80%的營收為美國政府貢獻,對美國形成給了訂單依賴,年投入超千萬美元政治游說,應先過沒過軍售與國防預算決策,確保訂單持續性,二者早已形成了共生關系。
借由美國的政策庇護,將美國當做牽線人,洛馬公司面向全球防務市場,實現了高附加值武器出口的暴利循環。
比如,洛馬公司向美國的盟國出售的F-35單機售價1億美元,但后期維護、系統升級時收取的費用卻高達售價的3倍以上。盟國依賴洛馬公司的技術支持,也就被迫形成了“終身付費”的模式。
也比如,在美國在多地制造地區沖突,引發代理人戰爭之后,洛馬公司也可通過持續出售軍事武器持續獲利,成為美國“國家戰斗力的私營化化身”。
在臺灣問題上,近十年來,因為美國或直接或間接地為臺灣解決在軍機、軍艦方面的主要軍事技術突破,幫助臺灣完成了部分艦艇、軍機以及導彈的研發工作,并建立、拓展了武器升級和維修機制。
洛馬公司作為美國的“影子央企”,也在這個過程中“如影隨形”,發揮了重大作用。
2020年,漢翔公司能夠在臺中正式成立F-16戰機后勤維修中心,就是因為其獲得了洛馬公司的授權和部分技術轉移。
其中,獲洛馬公司授權的有23項相關零組件的制造,部分技術轉移指的是洛馬公司認證的11項制造工藝。
臺空軍裝備的F-16戰機的數量居亞洲各國之冠。
獲得洛馬公司的授權和部分技術轉移而在臺中建立維修中心,臺空軍實現就近維修,預估可以節省超過五分之二的成本。
與其同時,這一維修中心每年還可為臺灣創造600多個就業機會和2000億新臺幣的產業效益。對臺灣來說無疑是一個有利的局面。
然而,這對中國大陸來說確實一個值得警覺的信號,它象征美、臺雙方的軍事合作和互信程度增高。
臺灣在航天產業發展技術不斷升級后,未來有望打入F-16的亞太甚至全球維修供應鏈,美國及其盟友則能在西太地區更好地完成戰力整合,對中國大陸造成更大的安全威脅。
這也是中國政府因洛馬公司涉及對臺軍售,決定對其發起制裁的重要原因。
中國對洛馬公司進行制裁,能使洛馬公司陷入“慢性死亡”的困境。
一方面,中國掌控全球80%的稀土提煉產能,而洛馬公司的許多核心產品,如F-35的隱身涂層、航電系統等都高度依賴中國稀土。中國禁止洛馬從事與中國有關的進出口活動,也就使洛馬無法獲得中國稀土。在被迫向澳大利亞等國采購低純度稀土后,洛馬零件質量下滑,美軍拒收部分產品。洛馬不合格產品積壓,生產線停擺,訂單交付延遲。因資本市場對其信心崩塌,洛馬目前股價暴跌。
另一方面,中國還在技術和市場對洛馬進行雙重積壓。中國的六代機進展加劇了F-35的生存危機,全球供應鏈重組,有望加速“去美國化”、“去洛馬化”,洛馬的長期主導地位受到明顯削弱。
可以說,中國的制裁讓洛馬損失慘重。
參考文獻:
商務微新聞 商務部:對洛克希德·馬丁導彈與火控公司等10家美國企業采取不可靠實體清單措施
李守民著. 《另一半美國史 美利堅的道義黑債與救贖》 2015
國防科技大學 近十年來美臺軍事合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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