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長春市高校畢業生就業生活補貼實施細則(暫行)》《長春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租房補貼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詳情如下:
關于印發《長春市高校畢業生就業生活補貼實施細則(暫行)》《長春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租房補貼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
長人社辦〔2025〕19號
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局,市直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若干措施》(吉發〔2024〕7號)和市委市政府《長春市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來(留)長系列優惠政策》(長府辦發〔2024〕16號)等文件有關規定,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來(留)長高質量充分就業,現將《長春市高校畢業生就業生活補貼實施細則(暫行)》《長春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租房補貼實施細則(暫行)》兩項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兩項實施細則由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兩項實施細則自2025年7月17日起執行,執行期為一年。執行期內如遇與以往市級同類政策實施細則不一致,按兩項實施細則執行,如遇省級政策調整,按省級政策執行。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7月16日
附件:
附件1:長春市高校畢業生就業生活補貼實施細則(暫行)
附件2:長春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租房補貼實施細則(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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