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執法人員將一份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送到當事人——武漢某物流有限公司駕駛員殷某某手中,殷某某感激地說道:“現在運輸市場不景氣,我們跑運輸總是擔心超限運輸受罰,這次我們違法超限運輸,交通運輸部門不但不處罰我們,還給我們普及相關法律法規,宣講違法超限運輸的危害,讓我們自覺守法、合法裝載運輸,真的是太有‘人情味’了。”
7 月 15 日 11 時 17 分,在紅安縣牌坊店超限檢測站,殷某某駕駛 6 軸貨運車輛(鄂 AYW**7/鄂 FRJ*0 掛)超限運輸,被交通執法人員當場查獲。經紅安縣超限檢測站檢測,該車車貨總重 50050 千克,車輛限載質量為 49000 千克,車貨總質量超限 1050 千克,超限率為 2.14%,當事人存在在公路上違法超限運輸的行為。上述事實、行為違反了《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第八項、《湖北省公路超限運輸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鑒于當事人(單位)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卸貨消除違法狀態,沒有造成危害后果,且主動到 “輕微違法學習室” 進行法律知識學習,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同時參照《紅安縣交通運輸領域輕微違法依法不予處罰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的要求不予行政處罰。
處罰不是目的,維護法律權威才是根本。紅安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將積極拓展與深化 “輕微免罰” 執法事項,通過減少對輕微違法行為的處罰頻次,有效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增強市場主體活力,為紅安縣經濟高質量發展營造更加寬松、更具吸引力的發展環境。
來源:紅安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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