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作為
咱們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
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咱們出行
家里有電動自行車的小伙伴
一定要注意啦!
電動車強制性國家標準
GB17761-2024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
將于2025年9月1日實施
有哪些新要求?
不符合怎么辦?
快來了解具體內容吧!
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
將于2025年9月1日實施
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24,以下簡稱《技術規范》),已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發布,將于2025年9月1日實施,舊版標準(GB 17761—2018)將被替代。
本次發布的新標準:
強化了非金屬材料防火阻燃要求;
明確了電動自行車使用塑料的總質量不應超過整車質量的5.5%;
增加了電動機低速運行轉矩等要求;
完善了電池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
提升了制動性能要求;
將使用鉛酸蓄電池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
新增了企業質量保證能力和產品一致性要求;
要求電動自行車具備北斗定位、通信與動態安全監測功能;
不再強制要求所有車型均安裝腳踏騎行裝置;
明確了電動自行車鼓勵安裝后視鏡;
要求生產企業明確電動自行車的建議使用年限,并在銘牌、產品合格證上進行標注。
新標準實施后,將降低火災事故隱患和危害,減少交通事故風險,有效防范非法改裝,提升車輛整體安全性能,更好滿足消費者日常使用需求。
新標準實施后
將提升車輛整體安全性能
更好滿足咱們日常使用需求~
不少企業/消費者會問
那自己之前生產/使用的電動車
不滿足要求怎么辦?
之前生產/購買的電動自行車
不滿足國標怎么辦?
考慮電動自行車企業開展產品設計生產并完成檢測和認證需要一定的時間周期,故新標準設置了8個月的生產過渡期:
?企業:
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業既可以按照舊標準生產,也可以按照新標準生產;
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產的電動自行車都必須符合新標準要求。
同時,為便于符合舊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充分消化,避免社會資源浪費,新標準額外給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舊標準生產的車輛3個月的銷售過渡期,允許銷售至2025年11月30日;
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均必須符合新標準規定。
?消費者: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不會被強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借助以舊換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換代~
所以大家不用緊張哦
咱們已購買的電動自行車
不會受新國標影響而報廢哦!
綜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改委、鄭州本地寶整理
擴散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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