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建領域安全監管典型執法案例
根據《河南省安委會2025年工作要點》要求,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對各地報送的安全監管執法案例進行梳理,現予發布。
一、河南省濮陽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對濮陽市萬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案
2025年2月20日,濮陽市萬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建設工程項目焊接作業時,焊接作業人員安某峰、安某兵等2名焊接作業人員未取得相應資格。
經調查認定,上述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的規定,濮陽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對濮陽市萬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二、河南省平頂山市郟縣城市管理局對魏某擅自施工破壞燃氣管道案行政處罰案
2025年2月18日,施工個人魏某在郟縣瓏熙臺小區外西邊清理垃圾,為方便掩埋,擅自挖斷燃氣管道,造成燃氣管道破裂,存在毀損燃氣設施的行為。
經調查認定,上述行為違反了《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河南省平頂山市郟縣城市管理局對魏某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三、信陽市息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息縣永立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行政處罰案
2025年5月3日,經查,發現息縣永立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大型機械施工升降機操作人員無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經調查認定,上述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的規定,河南省信陽市息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息縣永立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四、河南省安陽市龍安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對河榮達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安陽分公司行政處罰案
2024年11月26日,經查,發現河南榮達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安陽分公司負責監理的工程項目未按照規定對需要驗收的危大工程進行驗收,違規進入下一道工序。
上述行為違反了《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依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河南省安陽市龍安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對河榮達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安陽分公司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發布機構:河南省住建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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