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我的案子為什么會被分配到葫蘆城。
地圖上那個不起眼的點,仿佛被命運的手指隨意按了一下。
或許那里的法庭效率奇高,結案率驚人?
又或者藏著什么不為人知的“辦案能力”?
這份未知像一粒硌牙的砂礫,嵌在我對這場冗長官司的預期里——松林縣的糾紛,注定要在葫蘆城展開四場四輪拉鋸:
一審、二審、再審、抗訴、聽證會……輪盤緩緩轉動,預計每一輪會耗去一年半光陰,五年只是保底。
若中間能巧妙穿插案件進去,或許能擠回些時間。
但十年,也并非不可能。
有時我會告誡遭遇類似困境的朋友,如果收入不高,就不要請律師,一般人根本就承擔不起。
領導們的態度模糊得像隔夜的濃霧:
“不敢拍板,建議提起訴訟。”
他們甚至“熱心”地為我安排法律援助。
我婉拒了。
道理明擺著,這種官司,贏了也是輸,輸了也是贏。
一個生意人,賠賺本是尋常事。
我只是不明白,為何對方幾位領導,似乎以當被告為榮?那姿態里透著一種奇異的自得。
我有些迂腐地認定,只要我能將這四場四輪官司完整走完,便是我的勝利。
它無關利益得失,更像一場漫長的試煉,權當是下四盤孤注一擲的棋。
這其中的門道,外人看不懂。
有同學誤解說是刷存在感,我呵呵一笑。
葫蘆城離省城不算遠,驅車三小時可達。
為確保次日準時出庭,我提前一天抵達了鄰近的牛肉粉鎮。
此地牛肉粉平平無奇,煳辣椒卻名揚四方,連入住的酒店都堂而皇之地掛著“煳辣酒店”的招牌。
傍晚時分,空氣中彌漫著辣椒被烘烤至臨界點的焦香,帶著一絲微醺的暖意,也帶著點灼人的辛辣。
我與當地合作的一家知名辣椒制品廠的穆老板坐在臨街的小飯館里,桌上攤著幾款創新品牌黔多多辣椒醬的樣品,紅艷艷一片。
“梁老板,這款‘烈火脆哨油辣椒’的回味不夠
我舀起一小勺,送入舌尖仔細分辨:
“辣度是夠了,但缺了點層次,像……像直接給喉嚨一拳,沒后續的勁道。”
對方頻頻點頭,眼神里是生意人特有的精明與試探。
辣椒醬的談判與明日葫蘆城法庭上的交鋒,在感官里奇異地交織著,一種辛辣的隱喻無聲流淌。
墻上的萬年歷顯示1023年8月1日
清晨,我從煳辣酒店出發,半小時后,葫蘆城的輪廓出現在視野里。
省城求學時,學校曾組織我們來此“實習”。彼時的記憶是灰色的:
漫天塵土,街道泥濘混亂,空氣里彌漫著一種破敗的燥熱。
二十余年光陰流轉,眼前的葫蘆城宛如新生。
街道整潔得有些刻意,綠樹成蔭,一座新建的濕地公園鑲嵌在城邊,水光瀲滟。
我此行的目的地——那座法庭,就矗立在公園旁一片精心雕琢的山水之間,白墻藍頂,氣勢恢宏。
如果這里的法治環境也能如這外表一般清澈,生活于此的人們該是何等幸福?
一絲不算天真的期盼掠過心頭。
下午兩點半,我在迷宮般的法院大樓里幾番周折,終于推開第十法庭厚重的木門。
眼前豁然開朗:
空間異常寬敞,裝修極盡奢華。
目光所及,至少是我在省城慣常出入那些法庭的四倍大小。
中央空調送出無聲的涼風,所有電子設備指示燈穩定地亮著,一切都嶄新得如同剛撕去塑料薄膜。
一種冰冷而高效的秩序感撲面而來。
我在旁聽席柔軟的真皮座椅上坐下,靜待對方登場。
不久,三位被告領導魚貫而入,步履沉穩,神態從容,仿佛不是來應訴,而是參加一場表彰會。
他們落座后,我才起身走向原告席。
書記員早已就位,神情專注。
后門輕啟,審判長、審判員、一位年輕的人民陪審員依次步入,莊重落座。
看著這個龐大的陣容,一種荒謬的念頭突然抓住了我:這么多司法資源為我這區區五十元訴訟費的案子運轉,是不是太奢侈了?我甚至替這昂貴的法庭設施心疼起電費來。
“現在宣讀法庭紀律……”書記員平板無波的聲音打斷了我的胡思亂想。
紀律宣讀完畢,審判長例行公事般介紹了合議庭成員,隨即示意審判員開始。
“原告,請陳述訴訟請求及事實理由。”審判員的聲音透過麥克風,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疲憊。
“和起訴狀內容一致。”
我習慣性地回答,省城法庭的經驗告訴我,這能節省時間。
“還是請完整宣讀一遍。”審判員堅持,目光平視前方。
我只得拿起起訴狀,盡量加快語速,紙張摩擦的聲音在過分空曠的法庭里顯得有些單薄。
訴狀的核心直指松林縣某某那份【1024】1號撤銷決定書——它撤銷了他們自己先前作出的【1022】37號答復意見。
我認為這個撤銷行為本身錯誤且違法,剝奪了我依法申請上級復查的權利。
“今天僅圍繞原告第一項訴訟請求進行審理。”
審判員的聲音帶著不容置疑的切割感:
“即審查被告作出的【1024】1號撤銷決定是否合法。請圍繞此項請求舉證質證。”
舉證質證環節快得像一陣風。
我提交了37號答復意見原件、1號撤銷決定書原件、我的復查申請郵寄憑證及簽收記錄。
被告則只象征性地提交了一份情況說明,強調撤銷37號是因為它“屬于重復處理意見”。質證時,我追問:
“請明確說明‘重復’的具體所指,指出兩份文件中重復的字句或核心內容。”
“我們說的重復,并非字面的一模一樣。”
被告席上一位頭發梳得一絲不茍的領導開口,語氣帶著官腔特有的圓滑:
“是指你基于相同事實反復提出訴求,我們先后作出了處理決定和答復意見。內部自查發現第二次答復實屬重復,故予以撤銷。”
他的解釋像一團包裹嚴實的棉花,看似說了很多,實則空洞無物。
審判長微微側身,看向被告:
“第一次是處理決定書,第二次是答復意見書,文件名稱和文號性質都不同,如何認定為重復?”
“實質內容相同,處理對象和結論一致,所以是重復。”被告回答得斬釘截鐵。
“基于不同的訴求和階段性進展,我申請了兩次處理。”
我立刻接上,聲音在偌大的空間里顯得格外清晰:
“第一次處理決定,我雖不完全滿意但未尋求復查。第二次的37號答復意見,我明確不服,并在法定期限內遞交了復查申請。然而,你們的上級單位超期未作復查決定,卻授意你們直接撤銷了37號意見。這程序本身就違法,目的就是規避復查職責!”
我的語速加快,試圖用邏輯穿透那團迷霧。
審判長原本略顯松弛的面部線條瞬間繃緊,眉頭微蹙,突然插話,聲音里透出一絲不易察覺的煩躁:
“違法不違法,不是你個人說了算的!” 那語調帶著居高臨下的訓誡意味。
“當然,所以我說的是‘我認為’。”我迎著他的目光,平靜地糾正。
“你認為違法,可以去紀委舉報嘛!”
審判員在一旁迅速接過話茬,語氣輕飄得像在談論天氣:
“今天你坐在這里提起訴訟,法律依據是什么?請明確。”
她將問題巧妙地推了回來,避開了程序違法的實質。
“起訴依據?”
我幾乎要笑出來,隨即指向被告席,
“依據就在他們第一次給我的處理決定書末尾,白紙黑字寫著:‘如不服本決定,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我不服這個撤銷決定,所以,我就來了。這難道不是最直接的法律指引嗎?”
我拿起那份關鍵文件,在法庭燈光下,末尾那行小字清晰可見。
被告席上有人不自在地挪動了一下身體。
審判員似乎沒料到這個答案,短暫沉默后轉向核心問題:
“好。那么,被告撤銷那份37號答復意見,對你個人到底造成了什么實質性的侵害或影響?請具體說明。”
“影響?”
我的聲音不由得提高:
“它直接剝奪了我法定的權利!依據《信訪條例》和《行政復議法》和相關規定,我對37號答復不服,有權在法定期限內向其上級主管部門申請復查。”
“現在,你們用一個撤銷決定,把37號答復本身抹掉了,就像擦掉黑板上的字跡。我申請復查的對象憑空消失了,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上級單位自然可以名正言順地不再理睬我的復查申請。”
“這就是程序違法的后果——它讓法律賦予我的救濟渠道徹底堵塞!如果他們認為37號答復有問題,正確的程序是通過復查來撤銷或修正它,而不是像現在這樣,自己逃避復查職責,授意下級單位粗暴地一撤了之!這不是解決問題,這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我盡力克制著情緒,但話語中的激憤仍如細小的火星濺落。
“合議庭認為……”
審判長清了清嗓子,一錘定音,目光掃過全場,帶著不容置疑的權威:
“被告第二次作出的37號答復意見,在實質內容上確系對前次處理的重復。因此,被告自行撤銷該重復行為,于法有據,并無不當。原告所主張的所謂‘申請復查的權利’,在此案中根本不存在法律基礎。其訴請缺乏法律支撐。”
他的結論像一塊冰冷的鐵板壓下,不容辯駁。
“不存在法律基礎?”
我幾乎立刻反問,手指下意識地敲擊著桌面:
“那好,請審判長具體釋明,為什么不存在?法律哪一條規定,對重復處理行為就不能申請復查?或者,請被告再次明確,到底重復在哪里?具體重復了什么內容?是事實認定重復,法律適用重復,還是處理結果重復?請拿出證據,具體指出!”
我的追問像一連串釘子,試圖釘住那滑溜的“重復”二字。
審判長沒有回應我的追問,而是將目光轉向被告:
“被告方,還有無其他需要向法庭補充說明或提醒法庭注意的要點?”
“我們堅持認為撤銷決定合法。此外,原告自身也存在問題,他缺少關鍵的合同原件……”
被告席上另一位領導立刻抓住機會,開始滔滔不絕地列舉與本案核心爭議——撤銷行為的合法性——毫無關聯的事項,試圖將水攪渾。
審判長終于略顯不耐地打斷:
“被告代理人,發言請緊扣今日審理焦點,不要偏離主題。”
那制止帶著一種程序性的敷衍。
“現在休庭!”
審判長果斷敲下法槌,聲音清脆而突兀,截斷了一切可能。
我那句“被告所言與本案無關”的抗議,只能生生咽了回去。
簽完庭審筆錄,走出那間華麗而冰冷的法庭,午后的陽光刺得人有些恍惚。
回望那氣派的建筑,青山綠水環繞,濕地公園波光粼粼,一切表象如此美好。
我對自己庭審中的表現還算滿意,至少邏輯清晰,點出了要害。
但內心卻異常清醒:勝訴無望。
結局無非兩種:要么以“信訪事項不可訴”為由裁定駁回,退回我那五十塊錢;
要么,就緊扣住那個虛無縹緲的“重復”二字,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他們需要一個理由,而“重復”是個足夠好用又難以反駁的筐。
一個月后,冰冷的判決書印證了我的預判。葫蘆城法院果然以37號答復系“重復處理行為”,被告撤銷該行為并無不當為由,駁回了我的全部訴訟請求。
判決書惜墨如金,對何為“重復”、為何“重復”就無需保障復查權利等核心爭議,避而不談,未置一詞。
那薄薄的幾頁紙,邏輯鏈條斷裂,像一個得了失語癥的病人。
我拿著它,反復確認判決日期和鮮紅的法院印章,試圖從這潦草的司法結論里榨出一點道理。
這符合法定形式嗎?我像一個面對無字天書的信徒,困惑而疲憊。
日子在等待和瑣碎的生意中滑過。
牛肉粉鎮的新品“脆哨油辣椒”投入量產,市場反響不錯。
那濃烈、復雜、帶著焦香的辣味,總能讓我想起葫蘆城法庭里那些未盡的爭辯。
就在我將那次庭審經歷整理成一篇日記,敲下最后一個句號時,手機急促地震動起來。是律師發來的信息,只有一行字和一串案件號:
“中院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葫蘆城法院重審。”
沒有歡呼,沒有激動。
我只是看著屏幕上那行字,久久未動。
窗外,牛肉粉鎮的夕陽正濃烈地涂抹著天空,空氣里煳辣椒的氣息無處不在。
那中院的裁定,像投入深潭的一顆小石子,漣漪之下,潭水依舊深不見底。
發回重審,意味著那盤我以為暫時結束的棋,只是被推回原點,棋局重啟。
葫蘆城那氣派的法庭、濕地公園的波光、審判長不容置疑的結論、被告領導們從容的姿態……一切又將重演。
只是這一次,我清晰地意識到,我走進的不僅是一個物理的法庭,更是一個程序與邏輯的迷宮,一個名為“葫蘆”的巨大隱喻。
它有著光鮮亮麗的外殼,內里卻可能盤根錯節,層層嵌套,悶住所有尋求清晰回響的聲音。
這場官司,或許終究不過是在葫蘆內部徒勞地打轉,試圖聽清自己呼喊的回聲。
而那回聲,注定是沉悶的,帶著煳辣椒般復雜而難以言喻的滋味。
我恍惚間手舞足蹈,胡亂抓狂……
妻子一腳踹過來:“發什么批瘋?跟老子滾下去。”
只聽得“啪”的一聲巨響,我重重的摔下了床——原來只是做了一場夢,夢境好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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