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實習生 蔣婧伊 記者 季雨)酒后為“圖省事”,住在居民小區4樓的一男子,將裝有酒瓶的垃圾袋從窗戶隨意扔下……日前,南京市雨花臺區人民法院對外公布了一起案例,該男子因觸犯高空拋物罪入刑。
事發當天晚上9點多,南京某居民小區內發生驚險一幕:一只裝有酒瓶的垃圾袋從夜空中飛下來,直接砸中小區樓下停車位上的汽車,導致汽車后擋風玻璃被砸壞,萬幸的是未造成人員受傷。接到群眾報警后,公安機關迅速介入調查,根據酒瓶掉落的情況,確認了大致拋物方位,該方位對應的正是4樓住戶江某。
面對公安機關的詢問,江某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了高空拋物行為,稱自己酒后看到一堆垃圾心煩,又不想下樓扔,為圖省事就將裝有酒瓶的垃圾袋直接從窗戶扔下。同時江某供述,包括本次,他還多次向窗外扔過垃圾,其中不乏人流密集的時候。
“我看了眼樓下沒人,就把垃圾從窗戶扔出去了,也沒有去看扔到了什么地方……”江某描述他丟垃圾的過程,并表示對自己的所作所為非常后悔。經鑒定,江某高空拋物砸壞車輛,造成損失上萬元。后來檢察機關以江某涉嫌高空拋物罪,向雨花臺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江某從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高空拋物罪。鑒于其具有自首情節,并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依法判處被告人江某拘役,并處罰金。
法官提醒,每個公民都要充分認識到高空拋物的危害,自覺增強社會公德、法治觀念,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對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負責,從自身做起杜絕高空拋物,共同筑起保護“頭頂上的安全”的堅固屏障,營造文明、和諧的城市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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