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新巴爾虎右旗巴爾虎小區的部分業主反映,其購買的房屋存在實際高度與圖紙標注不符、外墻材料與合同約定不一致等問題,嚴重影響居住體驗與安全,業主與開發商協商未果,目前雙方仍在溝通中。
房屋實際情況與合同不符
據購房合同顯示,標明的房屋設計用途為住宅,建筑結構為混合結構,但業主在實際測量中發現,房屋高度與圖紙標注存在差異。業主稱,圖紙標注高度為2.4米,但實際測量僅為2.09米,相差31公分。此外,合同約定外墻應為瓷磚,但實際為水泥材質,與合同條款不符。業主認為,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居住體驗,并質疑房屋驗收的合規性。
更讓業主擔憂的是房屋的安全與使用問題。每逢雨天,房屋墻面便出現滲水現象,影響室內環境;部分窗戶因質量問題呈現搖搖欲墜狀態,對居住者的人身安全構成直接威脅。業主表示,這些問題已嚴重違背了正常居住的基本要求。
業主可依法維權
根據購房合同,開發商為滿洲里振興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巴爾虎小區項目方。該小區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明確規定,出賣人交付的商品房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出賣人的承諾,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承擔責任。針對房屋裝飾與設備,合同附件也明確列出外墻為瓷磚的標準。
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相關條款,業主有權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包括修復、賠償或退房等。同時,若驗收環節存在疏漏,業主可向住建部門投訴,申請重新核查。
相關部門未履行職責
業主因不滿上訪,此前反映去北京上訪未獲回應,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推卸責任,指是業主的問題,然而,該房屋前期存在低于國家標準的情況,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前期在驗收時未能及時發現問題,售房許可辦理環節存疑,若其不蓋章,開發商則無法售房,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監督管理責任何在?后續需關注住建局等部門對開發商履行房屋質量責任的監督情況。
業主已就上述質量問題多次向開發商交涉,經新巴爾虎右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處理,通過與開發商溝通、政策解釋等,承諾退還業主47.5萬元購房款后,轉讓門市及車庫產權,業主答應不再因該問題及關聯事由信訪,然而后續并未退還,開發商和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承諾可當兒戲?
后續進展待關注
業主強烈要求相關部門介入調查,追究開發商、城建局的責任,還業主一個公道!同時,也呼吁廣大網友關注此事,共同抵制這種無良開發商的欺壓行為,維護廣大公民的合法房屋權益!我們將持續關注事件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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