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銀行卡里的所有資金都被凍結了,影響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這樣一封申訴信引起了江蘇省某基層檢察院的注意。申訴人張華(化名)是一家企業的負責人,他反映凍結原因是卡里有10萬元屬于涉及詐騙的貨款。
經查,這10萬元是電信詐騙團伙“洗白”的贓款,但對賬戶內318萬元資金全額凍結之舉明顯不當。在檢察機關依法監督下,公安機關對該銀行賬戶中308萬元解除凍結。
這類案件是檢察機關開展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專項監督工作的重點監督類型之一。實踐表明,針對執法司法中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監督,有利于加大監督力度、取得日常監督難以取得的成效。
攻堅專項監督
直擊執法司法痛點
市場經濟領域執法司法亂作為,以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濫用執法司法權逐利執法等,是2024年中央政法委執法司法專項檢查發現的突出問題。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規范涉企執法作出專門部署。2024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開展規范涉企執法專項行動。在今年4月25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扎實開展規范涉企執法專項行動。
今年以來,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全國檢察機關部署開展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專項監督工作。截至6月,最高檢有關業務廳局篩查出200余條相關監督線索后,對其中的重點案件進行掛牌督辦,并將部分有價值的線索移交地方檢察機關開展核查。
在此基礎上,最高檢正在研究起草《加強跨區域涉企刑事案件法律監督工作意見》《最高檢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專項監督線索管理和案件辦理工作流程》等規范性文件。
如何將上述專項監督成效落到高質效履職辦案上?對此,全國檢察機關刑事訴訟監督經驗交流座談會作出明確部署:“對經調查核實確屬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經濟糾紛的案件,要依法及時監督撤案;對違法或者超權限、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查扣凍’財產損害企業合法權益的,及時提出糾正意見并跟蹤監督糾正……”
基層檢察院在司法實踐中積極貫徹部署要求,辦理了一批效果較好的案件。比如針對偽造公司印章、非法經營、串通投標等多發犯罪行為,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檢察院嚴格區分民事糾紛、行政違法和刑事犯罪的界限。以某科技公司非法經營案為例,該院依法認定某科技公司套用“版號”經營網絡游戲行為不構成犯罪,監督公安機關解凍、退還涉案資金2.5億元。
除了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專項監督,依法監督和規范偵查環節刑事“掛案”清理專項,是今年以來最高檢重點推進的另外一項專項監督工作。
何為刑事“掛案”?一言以蔽之,就是刑事案件在偵查環節停滯不前,既不移送審查起訴,也不撤案,更不結案,處于“懸而未決”的狀態。
今年5月,最高檢下發工作方案,就持續強化對刑事“掛案”的監督清理,及時整改刑事案件“久拖不決”問題作出部署。
今年初,福建省檢察院將刑事“掛案”監督作為今年刑事檢察重點工作之一。針對監督撤案案件中占比較大的盜竊、詐騙等未達刑事追訴標準的案件,該院推動省公安廳下發規定,規范立案程序,在依法撤銷刑事立案的同時,督促公安機關繼續加大對行政案件的調查取證力度。
直擊執法司法痛點的專項監督,如撬動刑事訴訟監督整體成效的重要支點,彰顯了“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監督智慧。
“靶向發力”高質效推進
刑事訴訟監督
記者采訪了解到,當前刑事訴訟監督履職結構存在不夠合理的情形,比如深層次、實質性監督較少等。對此,最高檢黨組強調,要把深層次、實質性監督作為重要著力點,增強法律監督權威性、公信力。
健全完善重大監督事項案件化辦理機制,是對深層次、實質性嚴重違法行為進行監督的有效路徑之一。
記者采訪貴州省玉屏縣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普通犯罪檢察部主任易鄉瑩時,她向記者講述了該院的探索:“我們定期確定重點監督案件類型,比如猥褻類、賣淫類等作行政處罰的案件,共犯另案處理的案件,涉精神障礙患者的案件等,將其作為重大監督事項進行監督,及時發現降格處理、壓案不查或遺漏犯罪的問題,通過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予以糾正。”
司法規律告訴我們,執法中的深層次違法其實只是少數,擺在檢察人員面前更為常見的一道命題是:對于一般監督事項,如何采取一定、必要、恰當的方式予以規范。
四川省瀘州市檢察院給出的答案是,定期組織召開案件質量通報會,梳理一段時期內辦理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案件,將偵查程序、強制措施、證據合法性、證據證明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點對點通報至公安機關法制部門,并將公安機關的整改情況納入該院內部考核,與公安機關共同提升類案整體質量。
“目前,我們已就危險駕駛、故意傷害、侵犯財產等犯罪案件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向公安機關作了8期書面通報,12次口頭通報。”瀘州市檢察院有關工作負責人表示。
事實上,這一實踐探索也與全國檢察機關刑事訴訟監督經驗交流座談會的要求相契合:“對于立案監督等案件化辦理的監督事項,要圍繞監督案件辦理質量,對監督線索受理、調查核實、實施監督、跟蹤反饋、結案歸檔的各個環節進行檢查評查,對于‘一取消三不再’后新發生的監督數據‘美容’、數據造假等問題,要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刑事訴訟監督正從“大水漫灌”式粗放審查,邁向“精準滴灌”式靶向發力,不斷實現質的躍升。
數字賦能
深挖易忽略的隱蔽線索
數字賦能法律監督,是最高檢黨組緊跟時代變革、業務發展、技術革新,圍繞高質效辦案目標作出的重要決策部署。以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升檢察官發現監督線索能力,是規范和督促檢察官依法充分履行刑事訴訟監督職責,一體抓實“三個管理”的重要抓手。
今年4月,最高檢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全國檢察機關第一批智能化建設及試點工作方案》。各試點省份檢察機關積極探索,持續深化新興前沿科技在訴訟監督中的應用實踐。
人工智能的對話式交互,驅動數字技術服務監督辦案,更依賴于檢察官基于辦案實務編寫的“提示詞”,而非技術人員編寫的“代碼”。這是新一輪數字檢察變革必須堅持“業務主導”的原因。
為此,浙江省檢察院組織多位具有10年以上一線辦案經驗的檢察官集中編寫業務規則。目前,該省檢察機關已上線運行“全流程刑檢AI輔助辦案平臺”(下稱“刑檢AI”)。“刑檢AI”根據檢察官審查習慣,分步設計智能體。辦案檢察官不但可以使用預置的824條提示詞,還可以自主編寫提示詞,不斷豐富和優化功能。
杭州市余杭區檢察院在參與研發“刑檢AI”時,將正在研發的400余條偵查監督規則嵌入證據審查模塊,實現監督軌跡全程留痕,案件審查與監督同步啟動。
在對組織賣淫、開設賭場等共同犯罪案件進行偵查時,公安機關可能會抓獲多名犯罪嫌疑人,并以該犯罪事實立案。但上述違法犯罪的一般參與者,可能并不構成刑事犯罪。因此,在該類案件的偵查階段,可能存在對已立案但未移送審查起訴的人員,既無后續處理措施,亦未撤案的情況。
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研發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將提請批準逮捕或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信息和公安機關刑事立案信息進行比對碰撞,篩選出已被立案但未移送審查起訴人員。運用這一模型,該院已對符合條件的100余名人員依法終止偵查監督。
當高質效刑事訴訟監督不斷提升司法公信力時,法治進步的跫音便清晰可聞。而這正是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持續深化法律監督、踐行司法為民的堅定足音,書寫著中國檢察制度向更高水平司法文明邁進的新注腳。
(檢察日報 史兆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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