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遼寧朝陽。有網友發布視頻稱,在凌鳳大橋附近紅衣徒步團列隊準備出發時,與兩輛消防車和一輛救護車相遇并未相讓引發網友熱議。
發布視頻的網友表示,當時三輛車是去執勤,非緊急任務。雙方僵持一兩分鐘,最后各讓一步,救護車靠邊騰地,老年徒步團列隊出發。
徒步隊隊長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從7月初開始,當地在景區舉辦大型活動,消防車與救護車每晚要通過步道,19點前趕到活動現場備勤保障,不是執行緊急救援任務。同時,多支徒步團隊每天18點45分左右會在步道上列隊集合,18點50分各隊伍準點同時出發,避免行進時隊伍間交叉打架。
隊長說,當天快到徒步出發時間,他們隊伍遇到了應急保障車隊,她上前和救護車司機交涉了幾十秒,隨后救護車挪了位置徒步隊出發,徒步隊不存在逼停、阻攔車輛的意思。隊長強調,網上說徒步隊故意阻擋救援車隊是不實的,給他們貼上“暴走團”的標簽是在“妖魔化”徒步隊。
徒步隊隊長在接受大象新聞采訪時表示,“我們所在的這個道路是屬于大凌河景區之內的非機動車道,當時也是為了一百多位隊員的安全著想,就一分鐘,想讓隊員先過去,怕車碰到人。”
“每一個老百姓他都懂得,如果說當時有人掉河了,徒步隊會立馬解散,會幫著他們救人。”徒步隊隊長稱,如果真的是哪里著火或者有人掉河里了,徒步團隊不可能袖手旁觀,這是老百姓都明白的簡單道理。
此外,據媒體報道,當地公安部門正對事件細節進行核查,暫未對涉事徒步團成員采取處罰措施。
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消防車、救護車等執行緊急任務時,享有優先通行權,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如果消防車和救護車是去執勤而非出緊急任務,它們不享有優先通行權。此時,應按照正常的交通規則和通行原則來判斷,根據第三十六條規定,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即車應讓人。
來源:大象新聞、紅星新聞、澎湃新聞、荔枝新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