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間
孩子們有了更多的自由時間
但與此同時
交通安全意識的淡薄
卻可能讓他們陷入危險的境地
根據法律規定
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禁止騎行自行車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禁止騎行電動自行車
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禁止騎行兩輪摩托車
且騎行摩托車需依法取得相應車型的駕駛證
圖為民警對未成年人騎行電動車進行集中安全教育
正值暑期,為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汝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持續開展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抓早、抓細、抓好暑期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結合轄區實際,重點整治未滿16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未成年人無證駕駛摩托車、追逐競駛、飆車炸街,超速、逆行、闖紅燈、不戴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對查處的違法行為一律依法處理,并及時與查獲駕駛電動車、摩托車的未成年人家長取得聯系,向家長及孩子講解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車、摩托車的危害和后果,督促家長落實監管責任,教育未成年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圖為未成年接受教育后被家長領走
在許多未成年人眼里
駕駛電動自行車、摩托車
是青春和個性的表現
但一旦發生交通事故
自由張揚的背后
可能是整個家庭的眼淚
#圖文作者回歸激勵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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