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家、省有關法規和政策,切實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規范洋浦經濟開發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開,結合實際情況,現就洋浦經濟開發區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則
(一)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原則。
(二)公辦民辦同步報名、同步招生原則。
(三)統籌兼顧,促進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原則。
(四)公開、公正、公平原則。
二、招生對象
(一)小學一年級招收截止2025年8月31日年滿六周歲(即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本地適齡兒童。嚴禁招收不足齡的兒童入學。
(二)初中一年級招收2025年小學六年級畢業學生。
三、招生時間
1.網上報名時間:2025年7月20日9:00至7月28日18:30。7月28日18:30,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后,報名信息不可修改。
2.學校網上審核時間:7月28日至8月15日,學生監護人要在8月12日24:00前補充完整相應的材料,不補充的視為放棄申請學位。
3.因特殊情況錯過登記的適齡兒童少年,可于8月4日9:00至18:30通過“海易辦”網上申請學位,如學校學位已滿,由學校上報市教育局視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4.學校入戶調查核實時間:2025年8月11日至8月15日。
5.入學名單公示時間:2025年8月中下旬。
四、學校招生片區范圍
(一)干沖小學:儒蘭居委會、東臨居委會、夏蘭居委會、春鳴居委會(干沖片區)。
(二)洋浦二小:南便居委會、海勤居委會、新興居委會、洋浦居委會。
(三)東浦小學(洋浦第一小學東浦分校):北至泓洋路,泓洋路往西至古鹽田路(以南區域)。
(四)新英灣小學(洋浦第一小學教育集團校):西至開源大道,北至橫八路,橫八路往東至1號支路,1號支路往南至興洋路,興洋路往東至新英灣大道,新英灣大道往南至瑞洋路(橫四路),瑞洋路(橫四路)以南區域;南至泓洋路與開源大道交叉口區域(幸福城、藍領公寓二期、瑞洋花園、安泰小區、德馨花園(北區)、華泰豪苑、常樂花園、信立花園等)。
(五)新都小學(洋浦實驗小學新都分校):新都居委會、共鳴居委會(未搬遷)、高山居委會、公堂居委會。
(六)洋浦第一小學:
1、新英灣大道往北至興洋路,興洋路往西至1號支路,1號支路往北至橫七路,橫七路往東至至濱海路,濱海路往南至瑞洋路(橫四路),瑞洋路(橫四路)往西至新英灣大道范圍內區域(浦馨苑小區、陽光海灣花園小區、金港花園、港浦花園、鳳鳴閱海、漢地花園)。
2、部隊、消防、公安英模等政策優待人員子女。
(七)洋浦實驗小學、洋浦第三小學:西至開源大道(北部灣大道),北至盤龍村,盤龍村東至環新英灣大道,環新英灣大道往南至橫十三路,橫十三路以南區域;南至橫七路,橫七路往西與1號支路交叉口,1號支路往北至橫八路,橫八路往西至開源大道,橫七路往東至金浦路(新英灣安置新區(聯排房)、海踢村、冠英村、七坊村、水流村、盤龍村、匯豐花園、濱海幸福城東區、新灣·沁園、藍城海上潮鳴·蘭園),產城融合安居工程小區,同時根據洋浦全區小學學位情況統籌調配(洋浦第三小學為洋浦實驗小學教育集團校)。
(八)三都學校:德義村委會、舊州村委會、顏村村委會、三都村委會、西照村委會、南灘村委會、漾月村委會、棠柏村委會(洋浦實驗小學片區外區域)。
(九)洋浦中學、洋浦第二中學:面向全區招生,由洋浦中學組織實施,統籌安排(洋浦二中為洋浦中學教育集團校)。
(注:公辦學校劃片范圍因規劃布局、新建學校、人口及適齡學生人數、學校規模等因素進行動態調整)
五、報名材料
(一)片區內戶籍居民
子女及父母是劃片區域內戶籍且有固定房產的入學對象。有多處房產的,以實際居住地房產為準。
1.子女隨父母常住居民戶口簿(港、澳、臺、海外華僑華人可提供護照、港澳通行證、臺胞證等相關證件,下同);
2.子女父母(法定監護人,下同)片區內的房產證(搬遷安置協議書、購房協議或有關證件)、購房發票或購房契稅發票等。
(洋浦第一小學另需:報名時間開始前三個月遷入戶籍并與房產地址一致,同時居住滿三個月以上,提供父母名下的近三個月燃氣、水電繳費清單)
(二)片區內購房人員。子女父母在劃片區域內有購房并常住的入學對象。有多處住房的,以實際居住地房產為準。
1.子女隨父母常住居民戶口簿;
2.子女父母片區內的房產證(搬遷安置協議書、購房協議或有關證件)、購房發票或購房契稅發票等。
(洋浦第一小學另需:居住滿六個月以上,提供父母名下的近六個月燃氣、水電繳費清單)
注:房屋規劃用途應為民用住宅。商城、商場、酒店、鋪面、作坊、工廠、倉庫、寫字樓、商住等加工、營業場所不作為居住地申請劃片入學。
(三)外來務工隨遷子女:
落實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政策。外來務工隨遷子女入學,須提供以下材料: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戶口簿和身份證;
2.經商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
3.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協議原件,父母片區內符合有關法規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一年以上,從2025年8月31日向前推算);
4.居住證(一年以上,以2025年8月31日向前推算)。
如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超出學校學位數或不符合上述三類有關條件的入學對象,由市教育局或學校通過搖號或統籌的方式安排到其他學校入讀。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實行市教育局統一領導,各學校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校的招生方案,具體負責招生。學校要安排公道正派、責任心和服務意識強的同志開展招生工作。校長要親自抓。要采取科學措施,相互配合,共同確保招生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二)貫徹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考成績排名、宣傳中考狀元和升學率;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三)招生工作的主體是學校,市教育局負責出臺政策和協同有關部門行使監督職責,各學校要主動履職盡責,要有效開展宣傳引導工作,充分、深入、細致解讀入學政策,回應人民群眾關切,營造良好氛圍。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嚴謹推諉扯皮、遲報、瞞報等不作為行為。
(四)各校要嚴格執行海南省中小學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原則上不得留級和區內轉學,嚴格控制學生無序流動,嚴厲查處虛假學籍。為促進洋浦地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各學校要控制起始年級班容量,嚴禁出現大班額,按照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初中每班不超過50人招生,確保義務教育初始年級不產生大班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超出學位數的采取搖號的方式分流到其他學校。其他年級全面化解大班額。
(五)義務教育學校要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利,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教育安置。依法保障能夠到普通學校接受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無法到普通學校接受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要通過安排入讀特殊教育學校、送教上門等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六)落實對烈士子女和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等優待對象的教育優待政策。
(七)嚴格落實控輟保學責任,各學校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職責,按照法律規定和國家有關要求,強化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職責,健全控輟保學聯保機制,完善長效工作機制,對控輟保學工作進行實時監測和定期通報,落實輟學報告制度和勸返復學制度。同時,加強教育關愛與幫扶,防止適齡兒童少年輟學,確保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八)嚴格督查檢查,落實清廉教育部署,開學后,市教育局黨委會同市紀委將組織對各中小學執行招生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違反招生規定、私自超計劃招生、跨片區招生、買賣招生指標等違規違紀行為進行嚴肅查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市教育局成立招生入學工作督查組,對各學校招生情況持續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招生違規違紀行為,對發生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和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追究責任。
(九)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涉及千家萬戶,各校務必要以人為本,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積極推進集團化辦學,促進洋浦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和諧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本方案解釋權歸儋州市教育局,咨詢電話:23380256,監督舉報電話:23328166(電話咨詢時間為工作日上班時間)。
來源:儋州教育微信公眾號
編輯:李佳峰 審核:陳鐘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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