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印度,人是分為三六九等的,也就是印度獨有的種姓制度。印度上等人是婆羅門、剎帝利,下等人是吠舍、首陀羅。
婆羅門、剎帝利所從事的工作類似于公司老板、各部門領導;吠舍、首陀羅類似于公司普通員工和臨時工。
等級不同,待遇也不同。就拿上等人婆羅門來說吧,他們享受很多特權。比如可以免交各種稅,不得被處以死刑,因為婆羅門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而下等人首陀羅命運就不一樣了。首陀羅絕大多數人沒有土地,只能從事一些環衛工、保姆、理發、制衣等方面的工作。就是他們用過的東西都被認為是“齷齪”的,不能同其他種姓的人接觸,不能進入寺廟、學校等公共場所。
印度獨立之后,為了平等,印度法律規定:“任何人不得因種姓、宗教、出生地而受歧視”。但是,印度制度現象依然存在。
印度為什么無法廢除種姓制度?
印度是一個追求信仰的國家,對一些風俗和生活習慣,是很認真遵守的。其中就包含有歧視性的種族制度,而下等人很樂意接受現在的生活方式,也沒打算去改變。
而上等人也沒打算讓下等人融入在一起,使得印度種種制度一直在暗中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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