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保障法(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見座談會召開,大理市相關職能部門、鄉鎮(街道)、立法信息員及群眾代表等多方人員參加,共同建言獻策。
醫保立法“問診”基層
當天上午,《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見座談會在雙廊鎮基層立法聯系點、大理市衛生健康專業人大代表工作站分別召開。
座談會上,市醫療保障局局長周芬、副局長王偉結合大理市實際,分別從醫療保障體系框架、醫療保障基金運行管理、優化醫療保障服務、強化監督管理等方面,對《草案》進行詳細解讀,闡述其對全市醫療保障工作的影響。
座談期間,無雇工個體工商戶醫保權益、醫保相關主體方的權利與義務、醫保糾紛處理、罕見病治療費用支付、醫?;鹗褂帽O管等內容成為討論焦點,參會人員結合部門職能與基層實踐,就相關條款內容展開熱烈討論,并提出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見建議。
周芬
大理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
目前我國的醫療保障改革已經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這一制度尚不完善,迫切需要通過立法來賦權明責。今天我們就草案7章50條的條款,聽取了各級各部門很多很好的意見建議,也現場解答了大家的一些不解和疑惑。在接下來的工作中,大理市醫保局將嚴格按照人大的立法安排,繼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加強法律法規學習,嚴格落實即將出臺的國家基本醫療保障法,加強基金監管,優化保障服務,為健康大理建設作出積極的貢獻。
段耀輝
雙廊鎮基層立法聯系點信息員
作為基層立法信息員,今天參加坐談會,我收獲頗豐,深深感受到醫保法立法意義重大,它關系到每一位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實實在在的民生大事。今后我會持續關注醫保法立法進展,積極向村民宣傳普及相關政策,讓大家更加了解醫保法將給生活帶來的變化。同時,也會繼續收集反饋,及時向上反映,為醫保法的完善和落實貢獻自己的力量,真正把醫保這件好事辦好,讓村民受益。
村組織法修訂“把脈”治理
當天下午,《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見座談會在灣橋鎮古生村基層立法聯系點召開。
大理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賈穎首先對《修正草案》進行解讀,重點從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四個方面對村民自治內容進行詳細講解,并結合基層實際,分析當前存在的基層干部認識與行為偏差、選舉程序執行不嚴格、民主監督薄弱等問題,闡明修訂的必要性。
討論環節,參會人員圍繞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回避制度、村務處理及村集體資產處置等內容展開重點、深入研討,為鄉村治理法治化提供“大理方案”。
賈穎
大理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第一次親身參與到全國立法的實踐中,感到責任重大和使命光榮。修訂《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是適應農村社會發展變化、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解決實踐中突出問題的必然要求。作為政府部門工作人員,我將以此次立法點活動為契機,更好地發揮橋梁作用,推動法律精神轉化為基層治理的實效,助力基層治理能力提升。
康冠能
灣橋鎮古生村基層立法聯系點負責人、灣橋鎮人大主席
在這次會上,我們向市級各部門以及各鄉鎮廣泛征求意見,集思廣益,在民主選舉管理、決策和監督等多個方面提出了非常有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我們將按照程序上報州人大常委會,逐級上報全國人大常委會,為踐行基層的全過程民主貢獻自己的力量。
當天,共收集到各類意見建議20余條,涵蓋醫保服務創新、鄉村治理機制等多個領域。各基層立法聯系點對意見建議梳理匯總后,將上報上級立法部門,讓基層聲音直達立法機關,為法律修訂完善貢獻“大理智慧”。
法律小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保障法(草案)》于6月24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首次審議。6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保障法(草案)》公布,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于1998年11月4日經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10年10月28日、2018年12月29日先后修訂、修正。結合2026年村(社區)換屆選舉工作,目前該法正開展新一輪修訂征求意見。
記者:唐戀 趙正銀
編輯:向紅玉
值周:楊丹妮 胡亞玲
主編:李勝
生態環保普法宣傳小知識(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護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十條??洱海保護管理實行河(湖)長制。河(湖)長制的設置、職責和工作機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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