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陪嫁的婚房讓公婆白住2年,還想讓我過戶給小叔子結婚
俗話說:“親兄弟明算賬,婆媳之間更要講分寸。”
可有些人啊,仗著一張臉皮厚,就想把別人的好心當成理所當然,甚至還想得寸進尺。
我是林婉清,生在江南一個普通工薪家庭,父母都是老實人,靠著幾十年攢下的錢,在我結婚前給我陪嫁了一套小三居,地段好、裝修新,是我爸媽的心血,也是我婚姻的底氣。
我和丈夫沈致遠是大學同學,他家條件一般,公婆早年做點小生意,后來虧了本,靠致遠一個人養家。
結婚時,婆家沒出一分錢,連婚禮都是我娘家操辦的。
我沒計較,想著一家人和和氣氣最重要。
婚后,我們住進了那套陪嫁房。
可沒過幾個月,公婆說老房子漏水,想搬來暫住。
我心軟就答應了,想著一家人住一起也熱鬧。
誰知這一“暫住”,就是整整兩年。
這兩年里,我像個保姆一樣伺候一家老小,公婆不但不感激,還處處挑我毛病。
最讓我寒心的是,小叔子沈致誠要結婚了,婆婆居然當著我的面說:“婉清啊,這房子你娘家給的,反正你們也住了這么久,不如過戶給致誠吧,省得他倆租房。”
我當時差點沒把手里的碗摔了。
“媽,這房子是我爸媽的血汗錢,不是你們沈家的財產。你們住了兩年我都沒說什么,現在還想讓我送出去?你們是覺得我好欺負嗎?”
婆婆臉一沉:“你怎么這么小氣?我們是一家人,致誠也是你弟弟。”
我冷笑:“一家人?那結婚時你們怎么一分錢都不出?現在倒想讓我娘家的房子給你們小兒子用?你們這是打的什么算盤?”
丈夫致遠在旁邊尷尬地拉我:“婉清,媽也是為了弟弟好,你別太激動。”
我看著他,心涼了半截:“你也覺得我該把房子給你弟弟?”
他低頭不語。
那晚我徹夜未眠。
第二天,我請了假,去了房管局,查了房產證,確認名字是我一個人的。
我立刻換了門鎖,把公婆和小叔子的東西都打包放在門口。
婆婆氣急敗壞地打電話罵我:“你這是逼我們出去!”
我冷冷回她:“你們住了兩年沒付一分錢水電費,現在還想拿走房子?我已經仁至義盡了。”
她還想鬧,我直接掛了電話。
幾天后,小叔子婚禮如期舉行,但他們只能租了個偏遠的小房子。
聽說新媳婦對婆婆意見很大,說她太貪心。
而我和致遠的關系也降到了冰點。
他開始頻繁晚歸,冷戰不斷。
終于有一天,他攤牌:“婉清,我們還是離婚吧。”
我點頭:“好。你們沈家欠我一個公道,我不想再繼續委屈自己。”
離婚后,我一個人住回了那套房子,重新裝修了一遍,換了窗簾、沙發,連空氣都清新了許多。
朋友來看我,說我像換了個人。
我笑了笑:“有些人,不值得你為他們忍耐。”
后來我聽說沈致遠過得并不好,公婆和弟媳天天吵架,小叔子也失業了。
而我升職加薪,生活越過越好。
結尾我只想說:“人心換不來感恩,房子也不是誰張嘴就能要的。”
正所謂:“不是你的,別伸手;伸手了,也別怪我翻臉。”
做人,別太貪,貪多了,遲早會翻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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