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為了身體健康,徒步健身那是一點錯沒有,百利而無一害,可是人群越來越多,架子越來越大,連打著警燈的消防車、白得亮眼的急救車,都要讓其避讓,那這“暴走團”是不是有點變味兒了呢?身體健康了,可是相應的素質沒提上去,是不是就伴隨著惹人嫌了呢?
這個視頻發布到了網上后,引起了巨大的轟動,暴走團的領頭人對此事也進行了回應,她在回應之中,話里話外都沒有一絲的歉意,甚至還覺得,你三輛大車,就應該讓我們一百多人。
暴走團擋道救護車消防車
遼寧朝陽,一支百人“暴走團”正踏著整齊的步伐,享受著運動的酣暢,突然,后方傳來120和119的鳴笛,但這支暴走團并沒有讓道。兩輛消防車,一輛救護車,就這么被這支隊伍穩穩地擋在了身后。
任何一個心智正常的成年人都知道,這種車輛的出現,通常與火情、傷病、乃至生死緊密相連,讓行是本能,是常識,是刻在骨子里的社會公德。
可這支隊伍沒有,他們步伐不停,甚至有人閑聊說笑,仿佛那刺耳的笛聲只是路邊的背景音樂,僵持了足足兩分鐘,結局更是讓人跌破眼鏡:急救車輛,竟然選擇了熄火、停車,為這支隊伍讓路。
暴走團的成員們,高舉著隊旗,昂首挺胸地從救護車旁走過,那神情,不像是在妨礙公共急務,反倒像是在檢閱一支打了勝仗的軍隊,這一刻,規則與人情被踩在腳下,碾得粉碎。
“我們沒錯,錯的是你們不懂規矩”
視頻引爆網絡后,暴走團的領隊站了出來,她的解釋,比事件本身更加耐人尋味,她說:消防車和救護車并非在執行緊急任務,只是“備勤”狀態。她還說,隊伍走在非機動車道上,為了一百多號人的安全,想讓隊員先過去,怕被車碰到。她還表示,跟司機交涉過了,非緊急狀態下,就該“車讓人”。
對于此事,有律師表示,暴走團一點錯沒有,而暴走團領隊的這套說辭,聽起來似乎也無懈可擊,把法律條文摳得明明白白,特種車輛的優先權,確實和“執行緊急任務”掛鉤,但這種辯解,恰恰是最大的問題所在,它偷換了一個核心概念:法律的底線,不等于道德的上限。
閃爍的警燈,本身就是一種強烈的視覺信號,它在宣告:“情況特殊,請予配合”,哪怕它只是在“備勤”,誰能保證下一秒不會接到十萬火急的指令?生命救援,爭分奪秒,每一秒的耽擱都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用一個不確定的“備勤”狀態,去賭一個確定的生命風險,這種邏輯本身就冷漠得可怕,這就好比你看到鄰居家冒著濃煙,卻非要等到火燒起來才肯打電話報警,理由是“萬一他家只是在熏肉呢?”,這種“聰明”,是對公共秩序的公然藐視,更是對他人生命的極致冷漠。
人一成群,智商和敬畏心就容易消失
這件事,不能只怪那個領隊,也不能簡單歸咎于某幾個隊員,它暴露出的,是某些群體在公共空間里的行為失范,這支暴走團,未經注冊,沒有備案,長期盤踞在固定的路線上,據當地人說,他們早已習慣了“唯我獨尊”,別說是車,就連路過的行人和騎車人,都得給他們讓道。
當一個團體長期處于無人監管的“野生”狀態,就很容易在內部形成一套凌駕于社會規則之上的“土規矩”,在這個小圈子里,群體的利益就是最高利益,整齊的隊列、統一的口號,讓他們產生了一種“人多勢眾”的幻覺。
他們或許不認為自己是壞人,甚至覺得自己在追求健康,是正能量的代表,但這種集體感一旦膨脹,就會變得極具侵略性,為了維護隊形的完整,為了彰顯團隊的存在感,他們可以理直氣壯地犧牲公共利益。
外界的規則,在他們自成一體的“小社會”里,顯得那么微不足道,當一百多個人的“理”,壓過了一輛救護車的“急”,這不是健身,這是對社會契約的公然踐踏。
“尊老”的前提,是“老”值得尊重
我們無法回避,這類事件的主角往往是中老年群體,于是,“壞人變老了”之類的論調總會甚囂塵上,這當然是偏見,但我們必須承認,部分老年人的行為模式,確實在挑戰著社會的耐心。
“尊老愛幼”是我們的傳統美德,但“尊重”從來都是相互的,它不是單方面、無條件的遷就,年齡,不應成為豁免責任的擋箭牌,更不該是綁架公共資源的特權證,一些人退休后,離開了熟悉的職場和社會角色,內心難免失落。
加入暴走團、廣場舞隊這樣的集體,讓他們重新找到了歸屬感和被關注的感覺,這本是好事,可一旦這種心理需求走向極端,就可能演變成對社會秩序的破壞。他們渴望“被看見”,卻用了最錯誤的方式——用妨礙他人的方式來刷存在感。
他們只是年紀大了,心智卻并未隨之成熟,反而固化在“誰嗓門大誰有理”的陳舊邏輯里,真正的智慧,是歲月沉淀后的通達與悲憫,是懂得在自己的世界和公共空間之間,劃下一道清晰的邊界,而不是倚老賣老,把全世界都當成需要讓著自己的晚輩。
巨嬰般的團體
事件發酵后,當地派出所回應會對暴走團進行“批評教育”,這個處理結果,無力,且可笑,網友們憤怒地喊出“取消退休金”之類的氣話,雖不理性,卻真實地反映了公眾對這種低違法成本的普遍焦慮,如果一再地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所謂的“規則”不過是一紙空文。
城市管理在面對這類“法不責眾”的群體性事件時,常常顯得束手無策,習慣于“和稀泥”,正是這種不痛不癢、息事寧人的態度,縱容了他們的有恃無恐,今天他們能逼停救護車,明天就可能在馬路中央跳舞,后天就可能因為籃球場的使用權而和年輕人大打出手,這些事情,我們見得還少嗎?
對公共空間的管理,不能再靠口頭勸導和道德呼吁,必須要有明確的界定、嚴格的執法和切實的懲罰,讓每一個占用公共資源的人都明白,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你的自由,不能建立在他人的不便和風險之上。
當規則失去威懾,當公德敗給“人情”,那么在未來的某一天,我們每一個人,都可能成為下一個被堵在橋上,無助等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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