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視組去了各省以后,大批官員落馬,我們為巡視組的敢于、正義點贊,為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堅定支持!但是現在仍然還有很多腐敗分子存在僥幸心理,所以當你遇到冤屈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大膽舉報,切記一定要實名舉報!
以下這7種“常見操作”,已經被列入重點監管清單 ,① 自掏腰包墊支,預算外“搞好事” ,訂個水、買點水果、茶歇湊份子,聽起來都出于私心好意,但一旦牽扯多人,或者形成慣例,就會被視為私設賬外賬。
制度不允許單位預算之外的支出行為無監管流動 ,② 差旅開銷先花后批,流程錯位 ,很多人習慣“先出差、再審批”“會議緊急,先定場地再補手續”,但現在系統對賬務和審批流程實時比對,行為邏輯不匹配,系統會直接預警。
③ 公務卡亂用,邊界模糊 ,比如幾個人共用一張卡、財務替領導刷卡、出納協助私事報銷等,一旦賬目出問題,誰也說不清 ,新規明確要求:卡必須人賬綁定、用途清晰、責任到人。
④ AA制聚餐,表面私約實際公權 ,看上去是“幾個朋友湊一桌飯”,但只要參與者之間存在管理關系、單位內部傳達過“有組織”、或長期慣例存在,那就不算私人聚會,而是“非組織接待”。
⑤ 婚喪嫁娶隨禮不報備、變相集資 ,有人結婚沒報備,收禮單拉得老長;有人統一“回禮”,還列名單打包操作 ,這種行為一旦被盯上,往往被認定為“利用職務便利牟利”或“搞圈子文化”。
⑥ 節日慰問“大家湊錢發紅包”,有單位以春節、中秋等節日為由,發“員工紅包”或“慰問品”,費用由職工平攤,看似是大家自愿行為,但組織參與、統一行動,就是違規福利,可能被定性為“賬外發放”。
⑦ 單位采購“自辦自銷”,事后糊涂賬 ,比如行政人員先墊錢訂飲料、買辦公用品,事后再找票據、做賬,有時金額雖小,但采購流程不合規、賬目來源不明,這種“善意行為”也可能惹出事 ,真正安全的開銷,是明明白白的流程合規
今年以來若干批內鬼被抓了。這肯定不是最后一批,這7個也不是特別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對這種紀檢監察系統內部的違法犯罪分子,老百姓也能認識,比較普遍,這些人應該加倍懲罰。為什么呀?因為黨內有法規,行政有法規,執法過程當中這么干,這個案件以反腐敗的名義,實際上是更加復雜的腐敗。
現在的孩子衛生條件好了,都沒生過虱子,更不知道頭上生虱子什么樣,我小的時候,家長衛生條件差,頭上生虱子。我媽就拿那個篦子給我刮頭上的虱子。虱子是白色的,很小很小,那虱子一掐都能掐出血來。
現在我們反腐敗,就跟我媽拿篦子在我小時候的頭發上篦出虱子一樣,為什么總有因為衛生條件差,環境差,那時候沒有足夠的消毒液,所以我們要堅決把虱子都給找出來,帶血的,但是我們改變衛生條件,該用殺毒劑就用殺毒劑,必須得足量,避免反彈不能停。
很多老百姓都主張,我們現在在對待這些犯罪腐敗分子的問題上,有些慈悲,雖然抓了很多,但是老百姓說有些重大的、罪大惡極的,為什么不能殺頭?,F在幾乎不殺,對不對?
問問老百姓,現在面對這種腐敗分子,特別是這些內鬼罪大惡極的,人民群眾痛恨的,全國影響極為惡劣的。特別是這種所謂香港的詞叫紀律部隊的,我們叫監管部門,這些內鬼是不是可以考慮加大處罰力度?
地方謊報不受理中央巡視組交辦案件是嚴重違規行為,干擾巡視工作,違反政治紀律,會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問責,包括給予黨紀政務處分等。
中央巡視組不直接查辦案件,但是他們會將收到的所有信訪舉報(包括書信舉報、來人來訪舉報、電話舉報、通過電子郵箱等形式的舉報)分類移交有管轄權的職能機關,比如紀委監委、組織人事部門等去辦理,行話叫做“交辦”、“轉辦”。
當然了,承辦部門要在規定的的時限之內辦結,并按照程序回復上報 ,所有的舉報都要有證據,都要實事求是,尤其是冤假錯案,更要有扎實的第一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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