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7月18日晚,退市錦港(600190)發布公告稱,公司股票于6月30日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在經過15個交易日后,7月18日退市整理期結束。上交所將于7月25日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
資料顯示,退市錦港主營業務為油品及化工品、糧食、煤炭、金屬礦、鋼材等大宗貨物的裝卸、運輸和倉儲等物流業務。Wind數據顯示,截至7月18日收盤,退市錦港股價報0.63元/股,跌1.56%。退市整理期內,退市錦港股價累計跌幅達30.77%。
圖片來源:Wind
退市整理期結束
近年來,退市錦港公司治理出現嚴重問題,特別是涉及重大財務造假,受到市場高度關注。
今年5月29日,遼寧證監局向退市錦港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其2022年至2024年通過虛假貿易業務及跨期確認港口包干作業費收入等方式虛增利潤,《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年度報告》《2024年第一季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其中,2022年虛增利潤3610.45萬元,占當期報告披露利潤總額的22.46%;2023年虛增利潤6808.78萬元,占當期報告披露利潤總額的65.96%;2024年第一季度虛增利潤1537.75萬元,占當期報告披露利潤總額的62.05%。
此外,2024年11月1日,退市錦港公告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被認定2018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虛假記載。
根據上述所認定的事實,退市錦港2020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連續4年存在虛假記載,已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根據相關規定,上交所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
退市錦港終止上市并在7月25日摘牌后,公司股票將轉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依托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設立并代為管理的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塊掛牌轉讓。主辦券商原則上應在摘牌后45個交易日內完成掛牌手續。
訴訟存敗訴可能
退市錦港7月14日晚在公司2025年半年度業績預告中披露,公司目前尚存在一審敗訴的訴訟事項。
其中,廣發銀行大連分行訴訟事項,法院經審理后于2025年6月4日進行了一審判決,判令退市錦港給付廣發銀行大連分行資產權益收購款及逾期罰息,并由公司承擔案件受理費和保全費。目前,公司已經提起上訴程序。
如二審維持原判,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對該訴訟事項應承擔1.05億元資產權益收購款,包括借款本金8838.98萬元、截至2024年9月3日逾期罰息共計326.94萬元、自2024年9月4日起以8838.98萬元為基數按照日萬分之五計算至2025年6月30日逾期罰息1325.85萬元、案件受理費50.01萬元、保全費0.50萬元。
此外,營口銀行大連分行訴訟事項,法院經審理后于2025年6月24日進行了一審判決,判令退市錦港、錦州中理物流有限公司對營口銀行大連分行享有的該判決確定的債權在債務人遼港(大連)發展有限公司及保證人遼港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劉輝經強制執行后仍不能清償部分承擔50%的補充責任(以6704.375萬元為限),并由公司、錦州中理物流有限公司承擔50%的案件受理費和保全費。目前,公司已經提起上訴程序。
如二審維持原判,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對該訴訟事項最高應承擔4424.55萬元賠償款,包括訴訟事項涉及的本金8000萬元、截至2024年10月31日的利息、罰息及復利共計221.64萬元、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利息、罰息及復利581.67萬元、案件受理費45.29萬元、保全費0.50萬元,合計總金額8849.10萬元的50%。
部分高管被逮捕
根據退市錦港7月4日晚發布的公告,公司時任副總裁寧鴻鵬、曹成因有證據證明犯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已被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逮捕。
遼寧證監局5月29日向退市錦港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3年至2024年,退市錦港為關聯方提供擔保。其中,2024年2月29日,退市錦港為關聯方遼西投資提供擔保,擔保金額25億元。曹成、寧鴻鵬等人知悉退市錦港為遼西投資擔保事項,在公司《2024年半年度報告》上簽字確保真實、準確、完整。遼寧證監局認為,曹成、寧鴻鵬等人未勤勉盡責,系退市錦港《2024年半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退市錦港近日發布的公告顯示,寧鴻鵬與曹成已從公司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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