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觀察報、紅星資本局、新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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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18日,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告訴紅星資本局,海航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海航集團)原董事長陳峰的案件由該院辦理。
法院判決,陳峰犯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16億元;犯騙取貸款罪,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犯職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4000萬元,三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21億元,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4000萬元。
另據經濟觀察報消息,在被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海口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之后,海航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海航”)原董事長陳峰當庭表示不服,提起上訴。
2025年17日至18日,數位權威消息人士向經濟觀察報記者證實了上述消息。
2021年9月24日,海航集團通過其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稱,公司接到海南公安機關通知,海航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峰、首席執行官譚向東因涉嫌違法犯罪,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公告還稱,海航集團及其成員企業運轉穩定有序,破產重整工作依法順利推進,生產經營不受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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