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逆行撞車,為何對方全責?”
今天這起交通事故
絕對顛覆你的認知!
監控畫面顯示
一輛人力三輪車公然逆行
與正常行駛的電動三輪車迎面相撞
可最終交警卻判定
逆行者無責,順行者全責!
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們一起通過這起離奇案例
揭開交通事故定責中
那些容易被忽視的“鐵律”
2025年5月4日8時許,一輛電動三輪車沿著青羅線由南向北行駛至宋莊鎮柳杭村村委會路口時,與前方逆向行駛的人力三輪車發生碰撞,人力三輪車駕駛人摔倒在地,事故導致雙方受傷。發生事故后,電動三輪車駕駛人駕車逃逸。
跑了?典型的肇事逃逸!
視頻畫面可以看到
逆行三輪車連人帶車摔倒
萬幸的是沿途路人及時報警
所以被撞的騎車人經過及時救治
受傷不是很嚴重,目前人員已無大礙
經過縝密偵查
交警在當日將肇事人查獲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事故調查時民警發現
人力三輪車駕駛人年齡高達八旬
電動三輪車駕駛人也有七旬有余
據老人陳述
由于撞擊后看到對方摔倒在地
內心感到非常害怕
同時覺得是對方逆行撞來
跟自己沒關系
就處于“怕麻煩”的心理駕車逃逸
殊不知這種行為
不僅將對方置于危險之中
得不到及時的救助
還使自己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發生交通事故該怎么做?
1、現場取證。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應該第一時間停車,對于輕微交通事故,可在拍照取證后,將車輛移至安全區域,不妨礙道路交通正常通行。
2、人員救助。若是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第一時間搶救受傷人員,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必要時可尋求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予以協助。
3、迅速報警。在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迅速報警,如需救助可在報警時標明事發時間、地點及受傷人員情況等信息,并等待警力支援。
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發生交通事故后
應第一時間救助傷者并報警
肇事逃逸的后果只會加重處罰
無論駕駛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
都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
安全出行 規范行車
來源:連云港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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