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一男嬰在醫院離世后,家長獲賠88.8萬元,律師鄧某拿走了55萬元代理費。家長認為上當,向律協投訴,但至今無果。
這一消息已經傳出,瞬間引起眾怒,紛紛怒責!對此,鄧某回應稱,自己問心無愧,家長韋先生投訴是一種事后反悔且不道德的行為,是“見錢眼開”“不知感恩”。他強調本案是協議收費并非風險代理,后期也與對方達成協議并履行了合同。而且該案一開始法院就判了5萬元,是他通過努力和專業,才能獲賠88.8萬元。
說實在的,這種事實在是太過于正常,也不知道指責律師的是什么心理,要知道律師說好聽一點,是幫客服爭取最大的利益,實在本質上,大部分律師只是為錢服務,如果沒有錢,他們連正眼都不會瞧你;如果有錢,即使違背良心的案子,他們依舊會代理。
甚至有些律師為了高額報酬,為那些證據確鑿的犯罪嫌疑人脫罪。他們利用法律的漏洞,采用各種手段,包括一些不道德甚至非法的手段,來達到讓犯罪嫌疑人減輕罪責或者逃脫法律制裁的目的。
就如該鄧某所言,如果沒有他,家長只能獲賠5萬,如今卻能獲得33.8萬,比原本足足多了6倍左右,可以說,作為律師,鄧某確實做到了幫客戶爭取到最大的“權益”。而且作為一個律師,鄧某絕對能心安理得拿著筆錢,肯定不會留下收尾,更不會影響到他的工作,要不然就愧對他多年的專業經驗,更擔不起“律師”這個稱謂。
雖然家長他們經歷了喪子之痛,獲得的賠償是對孩子生命消逝的一種慰藉。然而,當看到律師拿走如此高額的代理費,內心自然會產生極大的落差。但不要整天拿道德綁架“律師”,他們沒有義務去同情,只要他們做到了自己該做的,幫客戶爭取到最大的權利,那么他們就可以拿自己最大的收益,這也是他們當“律師”的原因。
當然!在這起事件中,律協也應該發揮積極的作用。律協作為律師行業的自律組織,應該對事件進行深入調查,判斷律師的收費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如果存在違規,那么必須將錢退還家長,而且必須吊銷鄧某律師資格證,因為連收費都收不明白,哪有資格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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