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山西省文物保護條例》正式施行。該條例首次將“文物數字化保護戰略”寫入法規,在文物保護領域激起層層漣漪,這不僅是山西在文物保護上的一次創新探索,更是順應時代潮流的有力舉措。
山西素有“地上文物看山西”的美譽,作為文物大省,其豐富的文物資源承載著厚重的歷史文化。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環境的變化,文物保護面臨諸多挑戰。傳統的文物保護方式在應對自然災害、人為破壞等風險時,往往力不從心。而數字化技術的興起,為文物保護打開了新的大門。將“文物數字化保護戰略”寫入法規,意味著山西從法律層面為文物數字化保護工作提供堅實保障,讓文物數字化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從現實意義來看,文物數字化保護有著不可替代的優勢。一方面,它能實現文物信息的永久保存。通過高清拍攝、三維掃描等技術,可精準捕捉文物的形態、色彩、紋理等細節,即使文物本體遭受意外損壞,其數字信息也能完整留存。如云岡石窟利用數字化技術對洞窟進行全方位掃描,建立起詳細的數字檔案,為后世研究和保護提供珍貴資料。另一方面,數字化讓文物“活起來”“走出去”。打破時間和空間限制,人們通過網絡就能身臨其境般欣賞文物,感受歷史文化魅力。如“數字敦煌”項目可以讓世界各地的人們領略莫高窟的絕美藝術。
當然,推進文物數字化保護并非坦途。技術層面,如何提高數字化采集的精度和效率,確保數字信息的長期安全存儲,仍是需要攻克的難題;人才方面,既懂文物又懂數字技術的復合型人才匱乏,制約著工作的開展。此外,數字化過程中的版權歸屬、隱私保護等法律問題也亟待明確。此次山西將相關戰略寫入法規,也釋放出重視這些問題、逐步完善解決機制的信號。
文物數字化保護已成為大勢所趨,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明確提出國家加強文物保護信息化建設,鼓勵開展文物保護數字化工作,推進文物資源數字化采集和展示利用。山西率先將其細化落實到省級法規,為其他地區提供了有益借鑒。未來,期待更多地方以法治為基,深入挖掘文物數字化保護的潛力,讓古老文物在數字時代重煥生機。(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梁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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