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日,《大灣區時報》一篇題為《深圳一團伙暗設連環「陷阱」 搶占海韻大廈和王牌酒店總資產超 20 億元》的報道,引發社會各界關注。
受訪者吳長陽至今仍在病痛中執著維權。他坦言,長期的身心雙重折磨已讓身體狀況急劇惡化,只能依靠藥物維系生命。因粵海街道派出所前教導員陳繼賢等人涉嫌造謠與誣告陷害,讓吳長陽及其家族成員近年屢遭造謠中傷,甚至面臨死亡威脅,這段慘痛的經歷給整個家族留下了難以磨滅的創傷。
隨著記者追蹤調查發現,陳繼賢名下有7套房產,涉嫌隱瞞巨額財產、財產來源不明等問題。此外,范金鵬團伙搶占海韻大廈和王牌酒店一事背后,陸豐市八萬商會逐漸浮出水面,其運作模式及關聯關系仍籠罩著重重迷霧。
范某鵬是八萬商會創會會長、榮譽會長。
八萬商會會長范某海(中)及商會工作人員。
非法斂財的偽裝:涉事商會的運作
據記者掌握的信息,陸豐市八萬商會以范某鵬故鄉——廣東省陸豐市八萬鎮地名命名,成立于2011年。范某鵬身為該商會創會會長,現為榮譽會長。吳長陽多次向商會捐贈以支持公益事業,而范金鵬、范某海叔侄卻常利用八萬商會的集資款,在公開場合為自己及范氏家族「刷存在感」。吳長陽每次捐贈均有參與,但活動現場及媒體報道中,主角始終是范某鵬、范某海二人;他們還頻頻在陸豐市相關政府行政大樓內,與多位當地領導合影并對外宣傳。
調查發現,看似光鮮的八萬商會背后暗藏諸多疑點。全國社會組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顯示,該商會未進行任何注冊登記,卻在深圳設立了觀瀾、龍華、龍崗三個分會。以范某鵬為首的團伙長期把持商會運作,不僅強制收取 2 萬元入會費、頻繁號召企業大額捐款以非法斂財,更利用與政府活動的關聯及官員合影,刻意包裝商會的「官方形象」,誤導公眾認知。
「該團伙公然為未經注冊登記的非法組織私刻公章,并在借款合同、放貸協議等重要文件中頻繁使用,視法律為無物。通過這種手段,他們肆意轉嫁風險,完全無視借款人權益,嚴重侵害群眾利益。」吳長陽稱,「若八萬商會是合法組織,這么多年來通過商會募集的善款、項目收益及高利貸分紅理應公示,而非去向成謎。」
范金鵬兒子范景財(右)和他的勞斯萊斯。
范金鵬團伙加長版悍馬、林肯及法拉利豪車。
值得關注的是,范某鵬團伙名下持有超百萬平方米物業資產,擁有多輛豪華車輛,團伙成員還在百家公司擔任重要職務。然而,作為團伙核心的范金鵬,其真實身份背景卻極為隱秘,外界知之甚少。
經查詢,陸豐市八萬商會過往活動信息仍有部分留存于網絡。曾有一篇題為《深圳觀瀾有個陸豐八萬商會》的文章對其進行介紹,目前原文已無法檢索,但網絡存檔內容揭示了諸多細節:文章曾實名提及,八萬商會會長范某鵬以商會名義,在媒體上公然打著「快而活」的旗號大肆宣傳集資,吸引社會公眾投入資金。文中還舉例稱,八萬商會的某個集資項目僅一年便產生 900 萬元「高回報收益」,其中商會直接截留 270 萬元作為利潤。
就在人們對如此之高的手續費暗自咋舌時,文章畫風驟變,轉而描述范某鵬在宣傳中如何「憑一己之力」為商會會員「擺平」糾紛,并特意提到「有兩位會員為表感謝,主動向商會捐獻 50 萬元活動經費」等內容,以此高調宣揚八萬商會既是「能掙錢」的平臺,又有范某鵬這位「大哥」撐腰、可保會員不受欺負的「同鄉會」形象。這些內容也曾通過該商會的微信公眾號「汕尾市民網」(現更名為「善美大小事」)發布。
該商會此前曾多次因涉嫌非法經營、非法組織、非法集資等犯罪行為遭舉報和投訴,卻在后續運作中蹊蹺地從「非法組織」掛靠至陸豐市工商業聯合會名下,實現「非法組織——官方掛靠」的「華麗轉身」,其轉型軌跡充滿疑點。
暴利鏈條的真相:地下錢莊的掠奪
以范某鵬、范某海為首的利益團伙,依托八萬商會平臺,身披慈善外衣,實則行資本掠奪之實,僅現金放貸一項,累計規模就已高達數億元(不含八萬商會會長和成員的轉賬放貸)。據已掌握的證據顯示,這些成箱堆砌的數億元現金高利貸,實則與范金鵬、范景海等人利用八萬商會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及商會會員實施的非法集資緊密關聯。
調查發現,八萬商會會員中不少人涉足教育領域及市政工程相關行業。據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透露,商會中曾有會員因經營的學校被征地獲得大額補償金后,專門找范金鵬「打理」資金——只因范金鵬深諳「借花獻佛」之道,能實現所謂「錢生錢」,便贏得了眾人信任。
八萬商會內部暗藏隱秘的借貸與放貸業務。范某鵬、范某海牢牢把持商會話語權,實則是這個地下錢莊的「大掌柜」與「少東家」:他們常以2.5%-3%的高額月息為誘餌,吸引大量會員將資金存入商會平臺;隨后又以「無抵押、無擔保,簽下空白借條即可立即放款」為幌子,向社會上有資金需求的不特定人群發放高利貸,從中賺取巨額息差。范金鵬曾坦言:「對外放貸的資金來源于八萬商會,承諾壹分半利息。」
范某鵬、范某海最終利用向社會及八萬商會非法集資的資金轉貸牟利,并以二人指定人員的名義,對借款人實施以物抵債的行為。八萬商會參與該行為的成員,均涉嫌違法。
更甚者,范某鵬、范某海團伙慣于通過高利貸故意制造借款人的資金鏈危機。即便借款人按時支付高額利息,二人也會處心積慮地設置短期難以完成的巨額違約責任,其真實目的便是強迫借款人以物抵債,甚至通過威逼利誘,迫使對方簽訂《物業轉讓合同》《股權交易協議》等文件,從而以極低價格侵吞借款人價值不菲的物業。為掩蓋這種非法侵占行為,他們還濫用訴訟、仲裁等司法程序,企圖將非法所得披上「合法化」外衣。范景海曾以保證人身份參與一筆 6000 萬元借款,八萬商會則作為見證方,而該商會在此過程中使用的公章涉嫌偽造。
金悅大廈所有權屬范金鵬、鄭清娟夫婦。
金悅大廈13樓頂層是范金鵬曾經辦公的地方。
知情人透露,與該團伙密切往來的兩人中,一人離奇失蹤,另一人于 2022 年 3 月在深圳觀瀾高檔小區墜樓身亡。墜樓女子夫家與范金鵬家族經濟往來頻繁,其親屬還是范氏家族「地下錢莊」金悅大廈 11 樓的租戶。范金鵬曾借助該女子家人關系,促成多個政府機關租用金悅大廈寫字樓。
吳長陽證實,范某鵬、范某海團伙名下的違法建筑包括金悅大廈、萬海盛公寓、華富鵬工業園、眾創港產業園、泰萊雅苑、大布名居、景天大廈、大和雅苑等多處,違建面積約上百萬平方米,均由范金鵬、范景海實際控制。這還不包括他們在廣東省陸豐市八萬鎮的多處占地。
其中,泰萊雅苑位于龍華區觀瀾街道武館村,距離龍華區政府不到兩公里。「整個山頭被推平取而代之的是一棟棟高聳的違法建筑群。」范金鵬律師廖飛躍感嘆當初泰萊雅苑推山建樓的壯觀場景。
其律師表示,范某鵬住在泰萊雅苑某棟頂層,但其他樓層不對外出租及售賣。坊間傳,其他樓層是范某鵬送給官員的。廖飛躍透露:「范某鵬差點出事,現在不敢弄了,怕出事啊。」記者獲悉,2025年2月1日,范某鵬的陸豐市十六屆人大代表資格、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已終止。
范金鵬相關職務已被終止。
知情人士稱,金悅大廈位于龍華區觀瀾,系龍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地方,13 樓是范金鵬私人會所,平日不對外開放,內藏秘密錢莊與集資而來的巨額現金,每次放貸金額達數千萬乃至上億元。深圳市龍華區個體勞動者協會會長戴佛錦多次見證現金放款。結合范金鵬作為原告的(2021)粵 0309 民初 1309 號、(2022) 粵 03 民終 9972 號案件材料及判決書顯示,范金鵬向法院提供的信息稱,其實際控制的深圳市金富鵬實業有限公司(下稱金富鵬公司)合法月收入僅數十萬元,但僅就其與一名被告之間的現金高利貸往來,便存在多次數千萬元的資金流動,這使得范金鵬等人借款本金的合法來源極具可疑性。另經審理查明,金富鵬公司及其相關人員常年從事物業管理、民間借貸等業務。
吳長陽稱,這正是范某鵬、范某海的「精明」之處:他們先用集資款行所謂「善事」,繼而大肆宣傳自身及八萬商會;隨后又利用八萬商會非法集資的資金牟取巨額利益,最終將借款人的財產據為己有。這種「一塊錢掰成兩半花」的操作,通過鮮明對比,讓范某鵬、范某海既顯得「精明」又透著「幸運」,而向他們借款的人卻被反襯得格外「愚蠢」。更令人費解的是,范某鵬團伙總能遇到這些「愚蠢」的借款人 —— 他們要么以極不合理的價格,要么在實際未收到款項的情況下,將價值不菲的資產「送」至范某鵬、范某海指定的人名下。
范某鵬、范某海的代理律師廖飛躍曾向吳長陽家人坦言:「他們(范某鵬、范某海)做放高利貸這門生意,動機本就不純。某鵬他們圖的是別人的房產和車子,這和一般放貸不一樣,一旦對方還不上款,就用物業來抵。」種種證據足以證實,范某鵬、范某海從一開始采用無抵押、無擔保、簽下空白借條即可放款的借貸模式,其目的就是非法占有借款人的資產。
利益糾葛的背后:借貸構陷的內幕
吳長陽表示:「我與陳某賢是多年好友。我過去事業順遂時,陳某賢沒少沾我的光。他曾提出希望我支持他的副業,我念及多年情誼,從 2007 年起便一直予以扶持,這些事熟悉我們的人都清楚。后來我需要資金周轉,以陳某賢為代表的家族也提供了支持,但由于陳某賢夫婦的工作性質特殊,他要求我以現金形式向其支付利息。我們原本關系很好,可自從我落魄后,陳某賢與妻子張祥娣便罔顧事實:先是仗著警察身份,四處向我的親朋好友造謠、誹謗,稱我一家手握巨額資金跑路,配合范某鵬、范某海等人讓我身敗名裂;隨后又向相關單位及我的親友謊稱自己是重情義的警察干部,稱向我出借的款項并無收取利息,如今卻被我『害了』,以此博取眾人同情。不僅如此,陳某賢家人還以我涉嫌合同詐騙為由,通過教唆、利誘他人作虛假陳述,主觀惡意制造案件,并向有關單位進行惡意舉報。
吳長陽表示,在其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后,陳某賢向法院提起訴訟,案號為(2022)粵0305民初16072號。該案中,陳某賢通過虛假陳述,把收取近百萬元現金利息的事實,謊稱僅收取過兩個月利息,并據此追討逾百萬元利息費用。
「我方實在無奈之下,在開庭時向法院提交了陳繼賢收取近百萬元現金利息的證據原件和證人信息,陳繼賢在知曉上述情況后,當庭撤回了起訴。」
吳長陽稱,2025年6月中旬,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羅思明涉嫌詐騙罪、搶劫罪一案,而陳某賢在法院虛假陳述的手段與羅思明的作案手法如出一轍。該案堪稱深圳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與打擊『套路貸』違法犯罪中的典型樣本。
據其反映,陳某賢、張祥娣夫婦曾分別任職于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粵海派出所,陳某賢擔任教導員,張祥娣為民警。在粵海街道派出所工作期間,陳某賢利用職務之便,查詢吳長陽家族成員的行蹤,并向債權人散布其攜巨款跑路的謠言,致使吳長陽家族成員遭遇持刀逼債、死亡威脅等狀況,人身安全面臨嚴重隱患。而身為同單位工作人員的張祥娣,曾作為粵海街道派出所戶籍負責人為其弟張祥柱辦理戶籍手續。
調查至此,記者帶著疑問向吳長陽問道:「為什么陳繼賢要冒著如此大的法律風險,向相關單位及親友撒謊,非要將你置于死地?」
吳長陽回應:「我認為原因有二。其一,我與陳某賢家族相識多年,對他們的情況頗為了解——我與陳某賢40年交情,只知曉陳某賢夫婦在深圳市南山區有兩套全款房產,他們還在香港為女兒購置了一套房產,我有證人證實陳某賢夫妻至少有7套房產,具體他們夫婦在境內、境外實際有多少房產,還需要調查。除陳某賢夫妻二人外,其女兒、女婿及其他家人均為瑞士、德國或香港籍。其二,范某海曾與廖飛躍律師商議,如何既能享有海韻大廈每月數百萬元的收入,又能將因該大廈引發的債務『賴掉』,最終得出的結論是:范某海即便花費三五百萬元代價也要將我抓進去『蹲牢』,通過刑事手段賴賬。這兩點結合來看,陳繼賢等人涉嫌與范金鵬、范景海等人存在巨額資金往來并從中獲利,如此一來,他們的行為便不難解釋了。」
「上述說法有證據支持嗎?」記者追問。吳長陽答道:「有證人,也有證據。我還有證據能證明陳某賢的妻弟張祥柱涉嫌教唆他人,共同參與了以『以刑化債』的犯罪方式陷害我。但具體內容不便透露過多,以免影響相關部門辦案。」
法治建設的拷問:公正裁決的期待
這場持續多年的資產爭奪與維權較量,不僅牽動著吳長陽的個人命運,更如一面透視鏡,展現出涉事商會非法運作的完整脈絡。該商會在未經注冊登記的情況下,通過強制收取會費、號召大額捐款等方式大肆斂財,私刻公章并在重要文件中使用以轉嫁風險,以「高回報」為誘餌吸納資金后,再借助套路借貸設下陷阱侵吞他人資產,形成了一條「集資 - 放貸 - 奪產」的黑色利益鏈條。
與此同時,在相關借貸糾紛中出現的構陷行為同樣引人關注。有人利用公職身份散布謠言施壓,教唆他人作虛假陳述來制造案件,將正常的債權關系扭曲為刑事構陷的工具,這本質上是權力與資本相互勾結,對法治底線造成了沖擊。
2021年5月2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印發《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見》,明確提出深圳要積極探索中國特色法治建設模式與路徑,先行先試、引領示范,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筑牢法治根基;通過五到十年努力,率先基本建成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會,打造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城市典范。
記者了解到,四年來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設穩步推進,成果顯著:不僅獲評全國首批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更連續 4 年蟬聯「營商環境口碑最佳城市」;在《中國法治政府評估報告(2023)》對全國 100 個重點城市的評估中,深圳位列第二,凸顯法治建設與城市發展的同頻共振效應。
吳長陽表示,殷切期望相關部門秉持法治原則,全面徹查事件真相。他呼吁通過公正司法程序厘清爭議,維護法律尊嚴,防范類似事件重演,鞏固深圳法治城市建設成果。同時,他堅信國家法律終將作出公正裁決,保障合法權益。
吳長陽表示,目前已有不少具有正義感的人士、相關機關及調查記者在持續關注范某鵬、范某海等人涉嫌侵占多人財產一案。他強調,自己所述內容及提供的證言證詞均有證據支撐。
《大灣區時報》記者將持續跟蹤此案進展。
(來源:大灣區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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