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想告訴大家一件事情,這件事情就是:絕大部分城市的公交車都是虧本在運營的、都是在貼本賺吆喝的。
為什么城市公交車行業普遍虧本呢?其實核心原因有三點!
一是,現在幾乎大部分人都有私家車、現在遍地都是打車的、城市里面還有輕軌和地鐵;所以坐公交車出行的人并不多,大部分都是老人和孩子。
二是,公交車的價格比較低,很多地方好像還是一塊錢、二塊錢。
三是,公交車作為一項公共服務事業,那是屬于公家運營的。
在這樣一種現狀之下,絕大部分城市的公交車虧本運營也就不奇怪了。
既然公交車運營普遍虧本,那么鄭州市的公交車自然也是虧本的、而且虧的還非常嚴重。
根據相關報道:去年鄭州的公交車行業虧慘了,乘客直接少了30%、成本卻沒有降低,所以年虧好幾個億!
如果放在以前也無所謂了,反正財政有錢、反正賣地收入高、反正虧幾個億也就是個毛毛雨啦!
可是現在不一樣了,大家都沒有余糧了、大家都要過緊日子。
于是乎,鄭州公交想了一個辦法:白天拉人、晚上拉貨、一舉兩得!
鄭州全市3000多輛公交車,到了晚上就全部開進停車場,也就沒有變現的途徑了、也就屬于“產能浪費”了。
同時順豐速遞也愁同城快遞用貨車配送又慢又貴;所以兩家一合計:公交車夜晚閑著也是閑著,不如用來送快遞。
這樣一家能掙錢,一家能省錢,合作愉快!
對于這件事情,目前網上表示贊成的多、鼓掌的多、認同的多。
大家認為:這就叫“窮則思變”、這就叫換個思路、多個出路;與其年年虧、年年靠補貼,還不如自己行動起來找出路。
現在有些好事的網友提出了一個疑問:用公交車送貨這合法嗎?我自己查了一下,大概是這樣規定的。
第一,公交車在運營時段(白天載客)違規載貨,屬于典型的客貨混裝行為,將面臨200-2000元罰款。
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經明確規定,公路客運車輛除行李架和內置行李箱外,禁止載貨。
第二,公交公司將夜間非運營時段的公交車用于快遞配送,屬于合法合規的“公交+快遞”模式。但是此模式需在深夜非運營時段進行,且不影響正常客運服務。
簡單點說就是:公交車是可以白天載人、晚上載貨的;只要不采取混裝模式就可以了。
最后我想問一下大家:你們對鄭州公交這種白天載人、晚上載貨的模式有啥看法、有啥想法呢?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熱烈討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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