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
近日,有市民對在不同的地方完成學車考試存有疑問。一年前,市民莊先生在常州工作時學開車考駕照,已經過了科目一,現在想要到來上海繼續學車,并在居住地附近找了一家駕校。所以想了解一下如何辦理轉學業務,還有怎么在本市繼續參加余下的駕照考試?辦理業務的地址和時間有沒有?
(圖片與文字無關)
本市已可辦理異地分科目考試。申請人報考小型汽車駕駛證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后,因工作、學習、生活等原因搬離原居住地的,可以向現居住地車管所申請變更考試地,繼續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減輕往返考試負擔。該項業務適用于申請人初次申領、增駕小型汽車(C類車型)駕駛證業務。但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申請的除外。若申請人在原考試地已通過科目一、科目二或者科目三實際道路考試的,可申請將原已通過的科目考試變更至現考試地繼續參加剩余科目考試。同一申請人僅允許辦理不超過三次考試變更業務。本市已開展學時對接,對于轉入后的剩余考試科目如無考試預約記錄或考試記錄的,公安部門將會同交通部門審核該科目學時記錄。
駕駛人辦理時應提供相關材料:
1、內地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證;
2、港澳臺居民提交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3、未取得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華僑和外國人仍按照原規定審核相關證明憑證。
業務辦理流程
申請人本人攜帶身份證明到車輛管理所各分所辦理分科目考試手續;在獲取《學習駕駛證明》后,通過“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http://sh.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機APP預約各科目考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在轉入地和轉出地預約考試總次數不得超過五次;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全部合格后,車輛管理所當日制作機動車駕駛證,對申請人進行交通安全文明駕駛常識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組織領證前宣誓,核發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人辦理業務時間和地點
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7:00
地點:車輛管理所一分所(浦東新區華夏西路2999號)、二分所(閔行區廟涇路100號)、三分所(浦東新區滬南公路4777號)、四分所(嘉定區博園路96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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