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鄉,女子和丈夫在外打工,15歲的女兒喊閨蜜來家里玩,閨蜜又叫來幾個男孩,結果幾個男孩偷偷把女子的黃金拿走給賣掉了!女子:價值4萬多,氣得腿軟了!拿黃金的男孩:兩樣買賣了一萬八千多,還有一個丟了!
(來源:小莉幫忙)
王女士和丈夫為了賺錢還房貸,選擇到外地打工賺錢,只留下 15 歲的女兒獨自一人在老家讀書。
6 月中旬,女兒喊閨蜜到家里玩。閨蜜又喊來 3 個男孩。他們一直玩到深夜,最后決定留下來過夜。
女兒安排幾個男孩睡在爸媽的房間里,自己則和閨蜜睡在一起。然而,誰也沒有想到,其中一個男孩畢某,竟然會見財起意。
原來,王女士習慣將貴重的首飾都存放在臥室里,她怎么也沒料到女兒會帶人回來住。
而畢某在翻找箱子時,發現里面藏有黃金,內心的貪念瞬間作祟,偷偷與另外兩個男孩商量,將黃金拿去售賣。
現在女兒放暑假了,王女士也抽空回了一趟家。當她打開箱子,準備看看那些心愛的首飾時,卻驚恐地發現,放在箱子里的黃金手鐲和兩條金項鏈不見了!
這些黃金加起來足有 50 多克,價值高達 4 萬多塊錢。王女士氣得腿都軟了,她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報案。
民警迅速展開調查,查明是男孩畢某等人所為。可是他們還只有 15 歲,屬于未成年人,根據法律規定,無法對他們進行刑事處罰,只能讓王女士找他們的父母協商賠償。
在民警的詢問下,畢某承認,他們將其中一條項鏈賣了 5000 多,手鐲賣了 13000,還有一條項鏈被他弄丟了,而賣得的錢,他們早就分了花完了。
王女士聽聞后,哭著對畢某說:“這些首飾我攢了多少時間你知不知道,你不懂事,叫我損失了好幾萬!俺買房俺小孩爸爸俺倆攤一屁股賬,我說給黃金賣了還點賬,俺孩子爸叫我留著。我跟孩子爸出來打工四個月,才掙了一萬塊錢。 我心疼我自己,我也心疼俺小孩他爸呀!擱外面不舍吃不舍得花的!你家要是真的困難,你賣了把錢花在家里也中,可是你都揮霍了!”
畢某聽后,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他低著頭,向王女士誠懇地道歉。可是道歉又怎么能彌補王女士所遭受的巨大損失呢?王女士只想追回自己的黃金。
調解員見狀,趕忙幫忙聯系上第二個孩子的父親。可沒想到,這位父親卻冷漠地說:“叫民警把他抓了吧,他沒在家,我也聯系不上他,他也沒上學!”
調解員耐心地解釋道:“他 15 歲是未成年人,從法律規定來說,他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現在既然出問題了,那家長監護人就應該來承擔責任。”
而畢某的父親得知兒子的所作所為后,急忙從外地趕了回來。他也是在外地打工,為了生活辛苦奔波。
看到王女士如此傷心,他滿臉愧疚地表示,如果追不回黃金,該賠償就賠償,是他沒教育好孩子。
調解員聽后,覺得畢某父親三觀正,只是他工作太忙,對兒子疏于管教。
于是,便語重心長地提醒他,在拼命掙錢的同時,也不能忽視對孩子的教育。畢竟,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一旦錯過,可能會留下終身的遺憾。
此事引發了熱議,有網友說,重要的不是黃金,而是女兒能領幾個男的在家睡!那么小的年紀往家領男的家長不考慮后果嗎?
也有網友說, 肯定能要回來,直接找那個收黃金的,未成年賣黃金也敢收?4萬的金子1.8萬收,肯定會被推定明知,已經涉嫌掩隱罪了……
還有網友說,第二個父親說的什么話,難怪孩子這樣,可能拿回家和父親分贓,父親還一頓夸他聰明厲害!
在我看來,這起事件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財物損失問題,更折射出家庭教育、社會監管等多方面的深層次問題。
對于這些未成年人來說,他們正處于價值觀形成的關鍵時期,缺乏正確的引導和約束,很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響,從而做出錯誤的舉動。
而家庭作為孩子成長的第一課堂,父母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王女士夫婦和畢某的父母為了生活在外奔波,雖然是為了給孩子創造更好的條件,但卻在不經意間忽略了孩子的成長和教育。
這也提醒我們,在追求物質生活的同時,不能忽視對孩子的陪伴和關愛,否則,一旦孩子走上歧途,所造成的損失和傷害可能是無法彌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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