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上熱搜的暴走團很厲害,因為他們同時逼退了119和120。
據媒體報道,7月15日傍晚7點左右,遼寧朝陽大凌河景區內,一支約100-120人的老年徒步團列隊行進時,占據道路中央,與兩輛消防車及一輛救護車(為“凌河之夏”活動備勤,非緊急任務)發生僵持,最終救護車靠邊讓行,徒步團繼續行進。
事件發酵后,當地派出所表示此為素養問題,將聯系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大凌河景區管理中心回應已配合相關部門調查,而朝陽市文明辦則表示已記錄并將處理此事。
網友對上述處理方式顯然并不滿意,但實事求是的說,公安、景區和文明辦在權限范圍內,也只能如此,這個時候,也許就需要城管出手了。
有網友發現,暴走團打出了多面廣告旗,說明是有商家贊助的,那么這些廣告報備了沒有?再看廣告的內容,有沒有違法違規內容。最后再看廣告發布方式,暴走團承接廣告,如果妨礙了公共秩序,也可以依法處理。
這樣算起來,如果城管拿出處理“蛤蟆湯”事件的敬業心,給有關商家和暴走組織方發個“20萬以上100萬以下”《擬罰款通知書》是有理有據的,應該會得到大量網友的支持。
老年暴走團引發眾怒的事并不新鮮,比如今年5月,河南鄭州一支暴走團強行穿越某小區兒童活動區,因護欄阻擋,領隊直接抬腳踹倒護欄繼續行進,現場孩子被嚇哭;再比如去年10月,遼寧沈陽,一名青年駕車帶母親去醫院化療,被近200人的暴走團堵在主干道,要求“讓病人先等著”,僵持10分鐘才放行。
老年暴走團橫行霸道的行為,不僅破壞了公共秩序,也破壞了老年人群體的形象,評論區的常見句式是:“不是老人變壞了,是壞人變老了”“看到老年人扎堆就頭疼”,而其他老年人則因“被代表”而委屈、憤怒,加劇了代際的隔閡。
而與此同時,那些在街角獨自鍛煉的老人,在社區角落跳廣場舞卻被投訴擾民的老人,也被貼上“為老不尊”的標簽,使其正常的交際、健身需求被社會性地“抨擊”,得不到理解和支持。
可以說,那些無視基本公德與秩序的老年暴走團,“把城市風景走成了移動路障,把銀發活力走成了公共負擔,把代際尊重走成了社會裂痕”,可能連他們都沒有意識到,自己在不知不覺間,已然成為“社會公害”。
要想扭轉這樣的局面,光靠批評教育是不夠的,我們注意到,某些暴走團的組織者有著較高的學識、良好的身份,也有著相當的資源,他們要是愿意,能給你上好幾堂思想教育課,他們不是不懂道理,而是無所畏懼,如果不讓他們深刻體會到“破壞公共秩序,也將損害自身利益”,仍會有人前仆后繼。
不要總是歸因于“制度不完善”,有的時候就是個體素質的原因。所以,我舉雙手贊成城管出面罰他們45萬!最差也應該將組織者、領隊的違規行為記入個人信用系統,影響其乘坐公交、進入公園年審等公共服務資格。各位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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