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人員密集場所加強動火作業
安全管理的通告
國家消防救援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
應急管理部 市場監管總局
消防〔2025〕20號
2025年4月17日
為深刻汲取人員密集場所違規動火作業引發的群死群傷火災事故教訓,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 55037-2022)等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定,經商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體育總局、國家宗教局、國家鐵路局、中國民航局、國家文物局同意,現就人員密集場所加強動火作業安全管理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動火作業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承包、承租或委托經營、管理單位應明確各方安全責任,嚴格履行動火作業安全職責。施工單位要嚴格遵守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堅決杜絕違規動火作業。
二、嚴格內部審批公告。單位應建立完善動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動火作業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動火作業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動火作業前,應在建筑主入口、作業現場和其他重點顯著位置進行公告。嚴禁在使用或營業期間違規動火作業。
三、嚴格作業人員管理。單位應加強動火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使其具備動火作業風險隱患辨識能力、應急逃生和處置能力,不得使用無證、人證不符的人員進行電焊、氣焊、氣割作業。從事電焊、氣焊、氣割的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持焊接與熱切割或建筑焊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從事特種設備相關焊接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上崗,并具備相應的動火作業安全技能。
四、嚴格作業現場管控。動火作業區域與其他區域必須進行有效防火分隔。動火作業期間,應清除動火區域內及周圍易燃、可燃物。作業現場應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保持疏散通道暢通。作業結束后,應進行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發生火災、爆炸的,應立即組織疏散、報火警、實施撲救。
五、鼓勵舉報違規動火。鼓勵公眾積極參與動火作業社會監督,凡發現在使用或營業期間違規動火作業、未進行內部審批公告、無證動火、未清理可燃易燃物等情形,即可通過“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進行舉報;對涉及生產經營單位的違法違規動火作業的,可通過“12350”安全生產舉報電話或“應急管理部安全生產舉報系統”“安全生產舉報微信小程序”進行舉報。有關部門單位對交辦、轉辦的舉報信息及時查處,對舉報重大隱患和嚴重違法行為核查屬實的有功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實行獎勵。
本通告所稱人員密集場所是指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民用機場航站樓、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以及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游、宗教活動場所等。
本通告所稱動火作業,包括電焊、氣焊、氣割作業及使用噴燈、打磨、砂輪、電鉆等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熾熱表面的臨時性施工作業。
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依法應當予以行政處罰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相關行政處罰信息記入信用記錄,依法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中國”網站等向社會公布;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敲重點
在安全管理中
凡是動用明火
或者可能產生火種的檢修作業
都屬于動火作業
動火作業現場
熔融的金屬火花會到處飛濺
一旦操作不當
極易引發火災事故
案例一
2023年4月17日14時1分許,浙江偉嘉利工貿有限公司雇傭的電焊工違章電焊作業,發生一起重大火災事故導致11人死亡,過火面積約9000平方米,直接經濟損失2806.5萬元。
案例二
2023年11月30日,長沙市望城區一公司車間發生火災,火災過火面積650平方米,無人員傷亡。
案例三
2024年5月26日,蒼南縣望里鎮一房子發生火災,火災共造成10間民房被燒毀經評估鑒定,直接經濟損失達601400元。經調查,被告人王某在未采取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未履行動火審批手續的情況下,在房頂進行防水補漏作業,火槍加熱防水補漏膠引燃周邊棉絮引發火災。
通過一組動圖來看看
違規動火作業引發的火災有多可怕
違規動火作業
有哪些潛在的危險呢?
一起來了解
當實驗人員進行動火作業時
大量高溫焊渣傾瀉而下
掉落過程中的溫度
遠高于一般可燃物的燃點
隨后
實驗人員將泡沫板
放在電焊作業點下方
焊渣剛剛接觸就有明火出現
停焊后泡沫板還在繼續燃燒
并產生大量黑色煙氣
緊接著實驗人員拿來紙箱
放在電焊作業點下方
開始電焊作業后
大量高溫焊渣直接掉落在紙箱上
并迅速引燃
實驗人員在用角磨機進行切割作業時
產生的大量飛濺火星
迅速引燃了周圍的可燃物
會產生高溫火焰
以及大量高溫熔渣、火星的
氣焊方式也同樣如此
實驗證明:焊割作業過程中產生的火星、熔渣,極易引燃周邊可燃物,一定要留意被焊割物,清空現場可燃物。
阿消科普
什么是動火作業?
動火作業是指在禁火區內使用直接或間接產生明火的工藝設備進行可能產生火焰、火花或熾熱表面的非常規作業。包括使用電焊、氣焊(割)、噴燈、電鉆、砂輪、噴砂機等進行的作業。
動火作業存在哪些安全風險?
1、焊渣飛濺,可能引燃周圍易燃物,引發火災爆炸。
2、作業場所周圍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氣體遇火焰或高溫引起燃燒爆炸。
3、在受限空間內動火作業時空氣流通不暢,可燃物料蒸氣局部濃度過高,當達到爆炸極限時如果遇到火源或高溫,則可能造成燃爆。再加上受限空間內人員疏散不便,還會加大對人員的傷害風險。
4、動火作業時系統未有效隔離,易燃可燃物料串入系統后造成燃爆。
5、作業人員技能低下、無證上崗,帶來風險。
6、氣焊作業時,氧氣瓶、乙炔瓶管理不善,可能帶來火災爆炸。
7、使用電焊機作業可能造成人員觸電及氣體燃爆。
電焊作業相關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由于電焊作業存在諸多危險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相關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二十一條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二)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條指示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阿消提示
涉及動火作業的相關人員
一定謹記動火作業相關安全措施
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以下動火作業請牢記“六必須”
?左右滑動查看更多?
以下施工動火作業
安全規范及防范方式
也要謹記
▌內容來源:中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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