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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高溫、高濕,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進入易發、高發期。近期,成都各區(市)縣聚焦危險化學品儲存、運輸等環節,開展精準執法檢查,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現將違法違規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點位一:成都川路優品建材有限公司
隱患問題:未將危險化學品儲存于專用倉庫內。
處置措施:青白江區應急管理局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給予該公司人民幣5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法律法規解讀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內,并有專人負責管理。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第一款第四項: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其相關許可證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有關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四)未將危險化學品儲存在專用倉庫內,或者未將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的。
專家提示
危險化學品未存入專用倉庫,易因溫濕度失控、混存反應引發泄漏、燃燒甚至爆炸;缺乏專業設施,無應急設備,若發生險情難以控制,易擴大危害。專用倉庫經防爆、防腐設計,配備通風、應急處理設施,可有效降低風險。
點位二:四川檸檬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隱患問題:川AAP4746解放牌輕型廂式貨車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油漆及稀釋劑(危險貨物)運輸。
處置措施:大邑縣交通運輸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責令四川檸檬汽車租賃有限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處以人民幣30000元(叁萬元整)行政罰款。
法律法規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四條: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應當依法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后,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并分別提交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一)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以外的貨運經營的,向縣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向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專家提示
油漆及稀釋劑屬于第三類危險貨物(易燃液體),非法運輸車輛通常缺乏專用容器、防靜電、防泄漏等應急處理設備,一旦發生泄漏可能釋放有毒氣體(如苯類物質)或污染土壤、水源,遇明火、高溫或靜電可能引發爆燃。此外,非法運輸駕駛員或押運員未通過專業培訓,缺乏危險品應急處置能力,導致事故風險倍增。
安全提示
時值夏季,高溫、暴雨、雷電等極端天氣往往組團來襲,給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等環節帶來“致命威脅”!夏季為什么是危化品事故高發期?
原因一:夏季氣溫升高使危險化學品體積壓力增大
危化品中易燃液體的膨脹系數普遍較大,儲存在密閉容器中,受熱后體積膨脹,同時蒸氣壓增加,使容器內部壓力增大。
若超過了容器所能承受的壓力,就會造成容器故障,甚至破裂。液體膨脹超過其容量就會外溢,若是氣體膨脹就有爆炸的危險。
原因二:夏季氣溫升高使液體的蒸發速度加快
溫度越高,易燃液體蒸發越快,液面上蒸氣濃度就越高,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的可能性就越大,火災爆炸危險性就越大。
因此,當環境溫度超過易燃液體的沸點時,就容易發生危險。
原因三:夏季氣溫升高加速氧化分解和增加自燃風險
受溫度、濕度等環境因素的影響,許多危險化學品受熱后容易分解,釋放出氧氣甚至氧原子,使其它物質氧化,同時釋放大量的熱。
如果通風不良,熱量積聚不散,致使溫度升高,又會加快氧化速度,產生更多的熱量,促使溫度繼續升高。
當溫度達到物質的自燃點時就會自燃起火。
原因四:危化品復雜的特性,使得某些危化品的放熱反應比較難控溫,進而容易發生超溫現象。
那么危化企業如何做好安全工作?
一起來看
部分來源 | 錦觀新聞
編輯 | 葉雨舟
責編 | 曹禮芹
審核 | 段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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