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褚殷教授對一起違規(guī)吃喝處罰的質(zhì)疑,感覺他在這方面顯得有些幼稚。不僅是他,好多留言支持他的人,以及那條新聞下面質(zhì)疑的人,都是這樣的幼稚。當然,這也可能與他們不懂有關(guān)。
包括褚殷教授在內(nèi)的這些覺得不該處罰的人,難道以為所謂公款吃喝,就一定是直接用公款付賬嗎?如果是這樣,公款吃喝豈不太容易治理了?可以說,相當多一部分的公款吃喝,都是私人結(jié)賬的。
儲殷教授說的這起公款吃喝事件,我找到了新聞報道,具體了解了一下。事發(fā)湖南省江永縣,上江圩鎮(zhèn)中學組織學校教師前往某家庭農(nóng)場開展工會團建活動,也有教師家屬參加,活動期間違規(guī)飲酒。
仔細看報道,官方強調(diào)的是“違規(guī)飲酒”,也就是說,吃飯是可以的,但是飲酒屬于違規(guī)。報道中相關(guān)說法原文如下:
活動期間,何春紅、何永雄與部分教師違規(guī)飲酒,工會主席陳杰作為工會團建活動負責人,未對違規(guī)飲酒行為予以制止,導致該問題多次引發(fā)網(wǎng)絡輿情,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何春紅是校長,何春紅受到黨內(nèi)嚴重警告處分,被免去校長、黨支部書記職務。何永熊是副校長,受到黨內(nèi)警告處分。工會主席陳杰受到警告處分。其他飲酒的教師也受到相應的組織處理。
這里面,其實工會主席陳杰最冤,他其實做不了主的,他的“工會主席”就是個擺設,一切都是校長說了算。老師們當然也無辜,不過所謂“組織處理”沒啥事。
從報道中可知,發(fā)生于5月17日的這起違規(guī)飲酒,之所以會受到處罰,其實是因為被人舉報了,而且“多次”,分明是被人盯住不放的。
那么,會是什么人舉報的呢?
我覺得其他無關(guān)的老百姓舉報可能性不大,因為別人誰知道他們是學校老師?
飯店里人知道,但是他們肯定不會蠢到舉報自己的客戶,自斷財路。
所以,最有可能的,是學校那些與領(lǐng)導有矛盾的老師,這是報復的良機,而且在風頭上,肯定一告一個準兒。事實證明,果然如此!
報道中提到,組織這次團建活動,征求了全體老師的意見,結(jié)果是“大部分老師同意”,這說明,一開始就有反對的聲音。
為什么會反對呢?因為5月17日是星期六,這一天組織集體活動,占用老師休息日,有的人可能有事無法參加,自然就會不樂意了。
褚殷教授的幼稚在于,看到報道里說“工會活動中何春紅、何永雄作為校領(lǐng)導參與飲酒,雖然餐后私人現(xiàn)金結(jié)算了消費”,就以為這是校長自掏腰包請老師吃飯。
只能說,這真是太不了解下面的這些校長了,也太不了解公款吃喝的貓膩了。
報道中還提到了,“該校教師家屬付費一同參與工會活動有助于活躍氣氛,有利于家庭和睦”,這明顯就是鬼話,怎么可能有這樣的事發(fā)生。
如果家屬參加要自費,就不會有家屬參加。如果讓校長自掏腰包請全體老師吃飯,那是太陽打西邊出才會發(fā)生的事。
這一切,不過是做給別人看、說給別人聽的形式而已。學校公款吃喝,從來都是私人付賬,不可能有“學校戶頭”的。在報賬中,就沒有招待費這一項。但是,從來不妨礙把吃喝錢報銷掉——換個馬甲。
此外,褚殷說現(xiàn)在人們手頭緊,其實就是鐵飯碗的同志們有錢消費,他不知道,下面這些老師包括校長,雖然是鐵飯碗,但是這個碗可不大,消費能力并不高。
我有一位教師朋友當過中層干部,與校長走得近,了解校長許多吃喝情況。
上次和他聊天,談起中央整治違規(guī)吃喝問題,他講他的校長,之前幾乎每天晚上都喝酒,有時候第二天早晨還暈乎乎的,而且都是出了本市到外地喝。
你想,校長自己哪來那么多錢天天到外地喝酒?校長的工資并不高于老師。
像新聞報道中的這個情況,其實就是學校集體娛樂放松活動,以工會活動的名義進行,其實也不違反規(guī)定,如果不飲酒,肯定沒事兒,正常吃飯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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