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軍方為期10天9夜的“漢光41號演習”在18日結束,而賴清德辦公室主任陳羿伶事后于個人臉書上傳自己穿著軍服的照片,更提到“打掉重練”、“加緊腳步推動改革”等,引發爭議。對此,媒體人樊啟明則在臉書發文表示,文人幕僚卻高調穿軍服,已經違法了。馬辦執行長蕭旭岑認為,無論是政務官的府秘書長、副秘書長,或是機要秘書任用的辦公室主任,都是領導人的幕僚,必須要有法律上與政治上的分際,如果是賴有意為之,恐怕會造成賴當局決策體制紊亂。
根據臺灣媒體報道,陳羿伶在“漢光演習”結束后,在個人臉書PO文表示,本次演習是“打掉重練,一步步推進。一年來,加緊腳步推動改革。”
陳羿伶的發文還附上一張自己穿著全身綠色迷彩軍服的照片,模樣儼然像是一名防務將領,文末則標注主題標簽“紀念第一次著軍服”“漢光的臂章很美”等。該文章一出立刻引發熱議,綠營內部更是涌現反彈雜音,因為在以往,領導人幕僚大多是退居二線,很少會有人如此高調。
對此,臺灣媒體人樊啟明表示,賴清德辦公室主任當屬文人幕僚,卻是高調穿上軍服PO臉書?而根據相關法律:公然冒用軍人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而行使其職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刑法 159 條規定:“冒充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罪”。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新臺幣15000元以下罰金。
事實上,這也非陳羿伶首次高調參與防務相關事務,去年6月賴清德出席鳳山陸軍官校校慶典禮,除了防務部門負責人顧立雄、“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及三軍軍官隨行外,陳羿伶也在其中,也曾被島內媒體人質疑,身為幕僚出現在相關場合并不合理。
賴清德辦公室主任陳羿伶秀軍服照在島內掀起爭議,被質疑違法。(臺媒)
針對陳羿伶的行徑,馬辦執行長蕭旭岑表示,無論是政務官的府秘書長、副秘書長,或是機要秘書任用的辦公室主任,都是領導人的幕僚,必須要有法律上與政治上的分際,否則容易與行政部門部會首長產生捍格。不過如果是賴有意為之,代表這就是賴清德有別于過去幾任,但恐怕爭議難以避免,也會造成賴當局決策體制紊亂。
蕭旭岑指出,以此次“漢光演習”為例,陳羿伶穿上軍服并不適當,尤其還高調對外展示,這形同向外界尤其是軍方釋出訊息,代表她有某種程度的授權甚至權力。但這與臺灣的體制不符,文人幕僚根本不該穿上軍服,在關鍵時刻,軍方將領難道要聽賴清德幕僚的?屆時指揮系統怎么正常運作?
蕭旭岑表示,就他的感覺,看起來陳羿伶有點把自己當成美國特朗普的幕僚長威爾斯,但美國是純粹的領導人制,權責與臺灣大不相同。
蕭旭岑認為,如果賴清德給陳羿伶這么大的權限,相對也應有更公開透明的決策機制,例如陳羿伶的涉密范圍是否應有正式核定?或者賴清德應該干脆讓她出任府副秘書長或“國安會”副秘書長,以更權責相符。但如果賴堅持打破體制,讓陳羿伶享有這么大的權力,就要承擔更多隨之而來的政治爭議與風險。
來源:綜合兩岸媒體報道,本文由“郭茂辰海峽傳真”公眾號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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