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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藥神》劇情畫面。圖片來自網絡)
撰文|燕十三
出品|有戲
誰還敢查賬?
她查出30億黑洞,換來的是三年牢獄和全家陪葬。你查賬,他們查你;你要分紅,他們要你進號子。
這就是股東維權的朔州劇本。
1、“惡勢力”的隱喻是:你掙的錢,比你命還不合法
山西朔州的煤礦上空。
此刻,飄的不是霧霾。
而是用司法公文糊成的黑云。
一位辦學捐款上億的女企業家,一位在煤礦下井滅火的“鐵娘子”,在被掏空股權、強行架空公司后,做了件所有正常股東都該做的事——
她試圖查賬、維權,結果被定性為“惡勢力”頭子,關進監獄三年,老母親進了墳墓,女兒進了看守所,全家差點進了冷宮。
如果說“黑社會”是橫行鄉里的蠻牛,那“惡勢力”就是司法的萬能套索,想套誰,就套誰。更要命的是,這一次,它不是緝惡,是用來堵小股東的嘴。
這是山西,是煤炭里的劇本殺,是國企少數人手里的“提款機”劇場。
2、拉煤的是工人,被拉走的是股權
荒誕劇情從2010年開啟。
這一年,趙秀蓮把自己70%的股份賣給了國企山西煤運,合同價4.2億,結果拿到手的只有不到一億。
她賣了煤礦的大股東地位,最后連“人身自由”都搭進去,錢沒收回,公司被架空,還要被判12年。
荒謬的開始,是以借貸方式支付轉讓款:國企讓被收購的公司(蓮盛煤業)自己去借錢給趙秀蓮支付買礦的錢。你以為是收購,實際是“你出礦,我出嘴皮子,錢還得你自己借”。
然后,這家公司就成了她維權的罪證。
“你居然拉了煤?”
“你居然鎖了絞車?”
“你怎么敢阻止我們白嫖原煤?”
在法庭上,這些行為都成了她“破壞生產經營”“尋釁滋事”的鐵證。
在煤炭界,這叫“拉煤”;在朔州市法院,這叫“有組織犯罪”。
3、你不查賬,錢進別人口袋;你一查賬,你就進號子!
2013年,蓮盛煤礦年產煤122萬噸。
而賬上,卻只有107萬噸的銷售記錄。
五年,只賣了一年的煤?
剩下的去哪了?
“不翼而飛”。
這年頭,煤也能修成仙、渡劫升天。
而賬外煤賣的錢,沒有進公司賬戶,沒有進小股東賬戶,但顯然進了“某些人”的腰包。
誰?沒人敢說。
但趙秀蓮一說,就進了看守所。
她查賬,查出600萬噸煤的黑洞,價值超過30億元。她喊話控股股東“聚晟公司”違法無授權銷售煤炭,賬款不回公司,她要求停產整頓。
結果?
她被關進去了;
聚晟公司繼續拉煤——
這叫什么?
這叫“你要查賬,我就查你”。
在這個游戲里,你有多少股份不重要,你說了幾句話才重要。一個民營小股東想要知道錢去哪了,就成了“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罪魁。
這個現實告訴我們:查賬,是個比盜煤還危險的行為。
4、惡勢力,是一種由審委會創造的生物
你以為“惡勢力”是什么?
是刀光劍影、街頭混混?
不。它是一個穿著朔州市婦聯副主席外套、創辦朔州知名學校、每年捐款上千萬的民營老板娘。
她的“勢力”,就是她那30%的股份和幾百次的維權申請;她的“惡”,就是帶幾名員工站在磅房前說:“你們拉煤前能不能先給我們結個賬?”
這不是黑社會,這是董事會的尷尬劇。
而法院判詞也很有趣:趙秀蓮“多次指使”員工表達訴求;她“指揮”員工鎖車控產;她“煽動”母親和智力殘疾的女兒支持自己。這不是惡勢力,這是家庭會議。
更魔幻的是,她的母親80歲、癌癥晚期,也被一并認定“破壞生產經營”,被免于刑事處罰。死前也算是“留了案底”。
這場審判的真正對象,不是犯罪,是“不聽話”。哪怕你只是想讓自己的女兒靠收租生活,都可能被“先查產、再定罪”。連她那智障女兒的房產,都在立案前一周被預查、凍結、罰沒。
這不是司法,這是“官方掠產”。
5、你還沒犯罪,你的財產先消失
你聽說過一個案件,偵查機關在正式立案前一周,提前開始查封案外人的房產嗎?
趙秀蓮的智力殘疾女兒宋紅霞,在2022年7月25日才立案,7月18日房產就被查了。
刑偵成了預測學,公安成了魔法師。
查完以后還不放過,把人家20多套房產一股腦扣了,就留一套讓她繼續“合法生存”。別的都歸了“國家”。
她女兒不是被告,卻成了“被搜刮的軀殼”。法律說“疑罪從無”,朔州說“錢財從沒”。
有人問:你們凍結人家名下房產,是不是搞錯了對象?警方回:“放心,我們都按趙秀蓮的名義處理。”
你聽懂了沒?
不是罪犯的房,也能被當成罪犯的“工具財產”處理。誰跟趙秀蓮姓,誰就有禍。
這才是真正的“共同犯罪”。
6、司法制度的底線——從來不是正義,而是權力的底褲
這起案子,如果不是家屬和律師團隊長達三年的抗爭,趙秀蓮現在可能正蹲在牢里“服刑到底”,等著“資產處理完畢”。
如果這叫“法治”,那法治二字就是在告別邏輯與底線的墳前狂笑。
盡管她確實也叫過工人堵磅房、鎖絞車以表達抗議,但目的不是要害誰,而是——要賬。
你要是合法分紅、正規查賬都能被判12年,那以后國企想掏空誰,就掏空誰;想封誰的嘴,就送誰一頂“惡勢力”的帽子。
這個案子,就是對司法系統的一面照妖鏡。
當“惡勢力”不再是暴力犯罪,而是你在股東會發了言;當“破壞生產”不再是炸井毀礦,而是你鎖了個門;當“尋釁滋事”是你查了賬要了錢,那司法,不再是制度,而是一場精準投放的勒索。
7、我們都要感謝趙秀蓮
如果不是趙秀蓮被迫拼到底,我們不會看到,在某些地方,司法系統可以被少數人用作“變現工具”;不會看到,國企的光環掩蓋下,私吞30億都不用打草稿,只要你手握權、嘴夠硬、判決能提前寫好。
朔州不是缺法,是太有“劇本”。
所以,別再說中國的司法沒有進步。它已經進化到可以讓你從民辦教育楷模,一夜變成“黑社會女頭子”;可以讓股東查賬變成“擾亂社會秩序”;可以讓一個智障的女兒,為母親的股份“繳付代價”。
這不是惡勢力,這是“惡制度”。一個打著“黑惡整治”旗號,把小股東生吞活剝的惡制度。
而我們都要感謝趙秀蓮,因為她是用自己三年的自由,向這個系統扔了一把聚光燈。
讓我們看清了司法的臉,看清了權力的手,也看清了我們每一個人,距離“惡勢力”的判決書,其實只有一句話——你說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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