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澎湃新聞
有人非法使用搶票軟件,大量搶占某知名博物館免費門票并銷售獲利,法院以犯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7月22日,北京東城法院發布10起涉文化領域典型案例,前述非法倒賣博物館門票案入選其中。據東城法院審管辦主任王永欣介紹,本批案例圍繞文明引領、文物保護、文藝保障、文創促進和文旅支持等5個方面,有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有保護文物傳承發展的,有保障文化事業發展的,有護航“文化+”產業融合創新的,還有規范文旅市場公平競爭的。
在“張某某非法獲取計算機系統數據罪”一案中,法院要求依法懲治非法倒賣門票行為。案情顯示,2024年5月至2024年7 月,被告人張某某伙同王某某等人(均另案處理),在福建省廈門市非法使用從莊某某處購買的某知名博物館搶票軟件,在網絡上大量搶占某知名博物館的門票資源并在網絡平臺上銷售獲利,違法所得人民幣94萬余元。經鑒定,該軟件實現對預約系統數據庫存儲的數據進行增加的操作,并持續獲取該博物館APP預約平臺訂票等相關數據。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某目無國法,與他人結伙,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其他單位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已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依法應予刑罰處罰。
最終,法院以犯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某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某知名博物館作為免費向公眾開放的文化精神殿堂,不僅承載著民族精神、肩負著陶冶情操的文化使命,更是北京中軸線上的現代文明瑰寶,公眾可通過提前免費預約實現參觀。”北京東城法院在闡述案例典型意義時表示,本案中犯罪分子借助技術手段入侵博物館預約票務系統,非法竊取數據、惡意搶票,將屬于全體公民的文化共享空間與參觀權利異化為個人牟利工具。
法院認為,本案判決警示震懾同類犯罪行為,既守護了游客的正當參觀權益,讓博物館等公共文化場所始終保持純粹的公益屬性,更通過維護文旅秩序,為中軸線文旅事業營造文明有序的發展環境,切實為文化遺產保護與文旅事業發展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
記者 林平 實習生 文思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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