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周渝民夫婦被閨蜜騙840萬元,判決結果公布)
7月19日,據三湘都市報消息,臺北地方法院今日就藝人周渝民(仔仔)與妻子喻虹淵遭詐騙案作出民事判決。法院判決保險經紀人馮瑤華、其蘇姓主管及所屬的公勝保險經紀公司,需連帶賠償周渝民夫婦2063萬8995元新臺幣(約人民幣503萬元)。此判決仍可上訴。
案件源于2018年,喻虹淵通過閨蜜馮瑤華(時任公勝保險經紀公司業務員),以周渝民為投保人及被保險人,購買了一份6年期儲蓄險,約定分6期轉賬繳費。2019年起,馮瑤華以“現金繳費享優惠”“避免轉賬引稅務或反洗錢關注”為由,誘騙喻虹淵改為自行繳款,并將第二期保費698萬新臺幣(約人民幣170萬元)交給了馮瑤華。喻虹淵總共被馮瑤華騙走了5期保費,共計3447萬余元新臺幣(約人民幣840萬元)。
馮瑤華此前已因涉犯5項欺詐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8個月定讞(終審確定),并被沒收未查扣的犯罪所得2063萬余元新臺幣(約人民幣500萬)。此次民事求償,周渝民夫婦同時起訴了馮瑤華、蘇姓主管、公勝保險經紀及遠雄人壽公司,法院最終判決前三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遠雄人壽則未被判擔責。
來源:九派新聞綜合三湘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