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吳謝宇案二審維持原判。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吳謝宇的行為嚴重挑戰法律,違背倫理道德,踐踏人類社會正常情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綜合全案證據,吳謝宇作案時具有完全的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
有網友說:先喊聲:好!然后,我想問:憑什么你們讓他多活了八年?注射死亡都是便宜了他。北大三杰:戴威、孫割、吳謝宇。
還有網友說:他為什么變成這種性格?就不討論一下?母愛太強勢也會導致一個孩子走上絕路。
著名作家劉信達說:呼吁立即執行!看到吳謝宇二審維持原判,劉信達懶得多說,只想呼吁立即執行,吳謝宇這種惡魔,不能再讓他多活一天了,一小時也不能讓他多活,他必須趕快死,他必須趕快下地獄!
不得不說,書讀到狗肚子里去了,盡快執行吧,已經拖了太久!
證據確鑿的東西就應速斬速決,磨磨唧唧的弄啥嘞?
母子都是東亞畸形家庭文化的犧牲品。一個人成年后不能完成人格獨立,是極其有害的。
5年弒母犯罪,16年尸體被發現,19年被抓,21年一審判死刑,22年二審,23年二審維持原判。從15年到23年,八年時間,天上的母親在看著,他也該去陪他母親了!
媽媽把他當精神支柱,他把媽媽當精神牢籠。他們母子的相處模式,我們局外人無法體會,但做錯了事就應該接受法律的懲罰。任何人都沒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利。
《地藏經》曰:若有眾生,不孝父母,或至殺害,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
弒母之罪,罪不容誅,此等無情無義,無良心之徒,必須死刑,立即執行!
外人無法理解,但不能因為理解不了就去掩蓋罪行。吳謝宇的案件引發了社會對家庭教育的關注,母愛過于強勢也會導致悲劇發生。但這并不能成為吳謝宇犯罪的借口。作為一個成年人,他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現在,他該為自己的罪行承擔法律責任了。不要再拖了,立即執行吧,讓受害者真正得到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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