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盧錚
兒子信訪,連累老母被抓。這不是電視劇,這是發生在河南省信陽市光山縣的真人真事。
光山縣男子呂兵因家中住房遭當地政府強拆而信訪,結果,其母親懈成鳳被警方抓了,并因一樁10年前的舊事被指控“尋釁滋事罪”、獲刑1年6個月。
懈成鳳一案,被輿論稱之為“以刑化訪”。
被判“尋釁滋事罪”的七旬老婦懈成鳳
案件發生于數年之前。2021年,呂兵家中的唯一住房遭強拆,且未曾獲得任何賠償;呂兵開始到各級部門信訪。2022年9月13日,呂兵前往鄭州,被光山縣工作人員帶回。
次日,呂兵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立案。被羈押37天后,又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予起訴。
其母親懈成鳳幾乎同時被抓。2022年9月17日,并未參與信訪的懈成鳳,亦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抓。
懈成鳳被指控在2014年1月2日光山縣政府組織的一次土地清表中,“隨意辱罵、毆打政府工作人員”,“用隨身攜帶的手術刀將一名工作人員左胸捅傷”。
懈成鳳被指控辱罵、捅傷公職人員
值得一提的是,十年前的那次土地清表中,政府同樣沒有解決賠償問題。
資料顯示,光山縣弦山街道辦因道路建設需要,征用了呂兵家約2畝土地,并于2014年1月進行了土地清表,但直到同年11月21日,雙方才簽訂補償協議。
對于公訴機關的指控,呂兵母子感到不可思議:當年,他們是為了阻止政府違法清表行為,是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懈成鳳的辯護人徐以楠、張濤亦指出,這樁發生于2014年的舊案,當年并未立案偵查;如果真有公職人員被捅傷,警方怎么可能坐視不管?
只有以下三種答案:
1、懈成鳳當時根本就沒有持刀傷人;
2、當時的公安機關認為,懈成鳳持刀捅傷公職人員的行為是正當的,不是違法犯罪,不需要追究刑責;
3、當時的公安機關面對“違法犯罪”行為,有案不立、壓案不查。
懈成鳳一審被判“尋釁滋事罪”獲刑一年六個月
經辯護律師反復控告,光山縣檢察院于2024年6月作出答復稱:
“經向光山縣公安局弦山派出所確認,2014年事發時,并沒有懈成鳳案接處警的記錄;事發次日,有警察到醫院向被害人調查取證,因被害人受傷狀況輕微,同意不追究懈成鳳的責任,于是公安機關沒有立案。”
當年不立案,多年后,只因她的兒子上訪了,就突然把人抓了。個中原因,明眼人一望便知。
呂兵直言,光山縣的司法機關,之所以要抓他的母親,根本目的就是為了打擊上訪戶,“母親是我的軟肋,他們想逼我就范,從此不再上訪。”
2023年10月26日,光山縣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懈成鳳有期徒刑1年6個月,懈成鳳隨即向信陽中院提起上訴。
懈成鳳案二審裁定
經過多次開庭審理,2024年12月19日,信陽中院作出了二審裁定,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銷原有罪判決,發回光山縣法院重新審判。
老婦懈成鳳最終能否被改判無罪,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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