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6日,知名網友“崖懸花倒生V”在社交媒體發布,“三(四)問”平安鹽城:橄欖島生態園那抹亮瞎眼的橄欖綠究竟何方神圣?并且艾特了鹽城相關部門。
據了解,該網友曾在去年12月31日發帖,“網友疑問:鹽城橄欖島生態園,這名工作人員是警 察嗎?如果是假警 察,為什么會常見其身著半身警 服半身牛仔,騎下紅色電動車,招搖過市?警服都是花納稅人的錢買的,他的這身警 服又是從哪里來的?如果是真的警 察,為什么不按人民警 察著裝管理規定穿著制服?警 察的日常行為規范、著裝規定可不是醬紫的。李逵Or李鬼?求證@平安鹽城 @鹽城發布
2025年1月13日,鹽城轄內鹽都區公安分局尚莊派出所陳教導員借用毓龍路派出所一隅對本博予以了回應。回應稱,“身著(橄欖綠)警服的工作人員叫王進(音)非警務人員。其子系鹽城公安輔警。警服許是其子放在家里,王進自己穿著的,服裝上除“警察”標識外并沒有其他警用標志,所以不構成違法。我們(尚莊派出所)已經通知過他,不允許他再穿著這件警服”。
為此,網友“崖懸花倒生V”當場提出質疑,“既然不違法,那么是否意味著滿大街的人群都可以這樣穿著”?陳教導員回應稱:那肯定是不行的……另外,網友“崖懸花倒生V”還稱,這位男子整天的穿著警服,招搖過市耀武揚威。甚至,還在網友不在的時候,未經同意就擅自搞開網友的窗戶,繼而打開房門取物。這種明顯屬于犯罪的行為,但陳指導員認為不違法!
該網友還表示,“經陳教導員確認,這件警服來自警方已經確定無疑,其稱,警服是王進其子的。既然如此,王進其子獲取該警服的路徑無外乎三,一是由鹽城市公安局正規發放,二是王進其子盜取,三是正式警務人員相送”。
那么,對應下來就有這么四個疑問需要澄清。
一是,鹽城公安警用裝備處是從哪一天開始給輔助警務人員發放警用制服而不是輔警制服的?目之所及穿著這樣的警服人員中,有多少類似于這樣的魚目混珠?
二是,這件警服如果系王進其子盜取,那么,這種人是否還能留在公安機關作輔助警務人員用?
三是,如果這件警服系正式民警相送,那么,鹽城公安警用裝備處警服的發放是否有過于富余之嫌,這是否意味著浪費納稅人的錢財?
四是,陳教導員稱,王進穿著這身警服的行為不構成違法,那么,《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的“冒充國 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冒充軍警人員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是否意味著屬于虛設條款?
上述疑問,期待鹽城公安作出權威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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