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愛泗洪微信公眾號
編校 | 向會文 審核 | 陳寧 馬響響
有獎舉報
電話公告
違法違規專項治理行動
按照全省統一部署
從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化工、醫藥生產企業“打非治違”專項治理行動,堅決打擊整治違法違規從事化工、醫藥生產的企業單位(以下簡稱“小化工”“小醫藥”),嚴肅查處絕不姑息。堅決打擊化工、醫藥生產企業違法違規行為,應查盡查不留死角。
一、治理重點
此次治理重點分為兩類
一類是無證無照或證照不全、超許可范圍進行化工、醫藥生產,以及擅自改變生產經營范圍,違法違規從事化工、醫藥生產的“小化工”“小醫藥”;
另一類是在冊化工、醫藥生產企業利用實驗室小試、中試開展工業化生產,以及擅自改變工藝技術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具體情形
0 1
“小化工”“小醫藥”違法違規行為
1. 存在無證無照或證照不全,違法違規進行化工、醫藥生產行為;
2.擅自改變生產經營范圍,違法違規從事化工、醫藥生產;
3.以“科技”“生物”“新材料”等名義,違法違規從事化工、醫藥生產;
4.利用閑置、廢棄、關停企業廠房或其他場所,違法違規從事化工、醫藥生產;
5.以掛靠、租賃和“廠中廠”等方式,違法違規從事化工、醫藥生產;
6.已被查處的“小化工”“小醫藥”,“死灰復燃”繼續從事違法違規化工、醫藥生產。
0 2
化工、醫藥生產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1.利用實驗室小試、中試裝置從事工業化生產;
2.擅自將工業化裝置進行小試、中試;
3.工藝來源不明或未經首次工藝安全可靠性論證,安全設施未經竣工驗收擅自投入生產使用;
4.未依法取得許可或超許可范圍從事生產;
5.未落實變更管理制度,隨意新增產品、改變工藝技術、改變裝置規模;
6.對未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且物理危險性尚未確定的化學品,未進行物理危險性鑒定和分類的情形。
三、舉報電話
為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我市實行有獎舉報。歡迎廣大人民群眾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從事化工、醫藥生產的“小化工”“小醫藥”進行舉報,對舉報信息核查屬實予以行政處罰的,將依據《宿遷市安全生產領域有獎舉報實施辦法》給予3000元至3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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