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4月11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江蘇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王昊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湖北省黃石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湖北省黃石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昊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王昊利用擔任江蘇省徐州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市長,徐州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宿遷市委副書記、代理市長、市長,宿遷市委書記,江蘇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王昊 資料圖
曾長期在徐州、宿遷工作
公開信息顯示,王昊生于1965年2月,安徽碭山人,大學學歷,公共管理碩士學位,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7年,王昊從南京大學哲學系畢業后進入江蘇省徐州市委宣傳部工作,歷任副科級宣傳員、市委辦副科級秘書、市委辦主任科員等職。2001年,王昊擔任徐州市委辦副主任,4個月后調往邳州市擔任紀委書記,兩年后任市長。2007年,王昊任沛縣縣委書記,隨后任徐州市副市長、常務副市長、市政協主席等職。
2018年2月27日,宿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開第8次會議,任命王昊為宿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市長,一年后轉正為市長。2020年12月,王昊任江蘇省宿遷市委書記;2021年當選宿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23年1月18日,王昊當選為江蘇省政協副主席。
2024年5月2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王昊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搞錢色、權色交易
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2024年11月2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王昊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通報稱,王昊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搞錢色、權色交易;規矩意識淡薄,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貪欲膨脹,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昊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王昊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江蘇省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作者:高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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