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中,武松景陽岡打虎的故事家喻戶曉。
正因為他的這一意外操作,直接讓他從一個逃犯直接晉升為“都頭”,從此吃上了“皇糧”。
要不是因為后來潘金蓮與西門慶的故事,武松也許會在“都頭”的崗位上干到退休,在陽谷縣有面子地過完一生。
那么,就在武松當上“都頭”后,有很多讀者好奇武松都頭一職到底有多少俸祿?在影視劇里看到其很瀟灑的樣子。
宋朝“都頭”的地位
史料記載,“都頭”一職本為軍職名,起源于晚唐、五代時期,在北宋達到巔峰,明、清兩朝不再設立。
《宋史》記載,“都”一級的統兵官(步軍)是“都頭”和“副都頭”,一都按制應有百人,相當于現代軍隊中的連級單位。
但是,《水滸傳》中武松擔任的陽谷縣“都頭”卻并非禁軍或廂軍中的統兵官。
因為在宋朝,縣一級行政單位中是沒有“都頭”這一正式軍職的。
實際上,武松擔任的都頭是縣役的通稱,凡是縣里的衙役,都可以稱為“都頭”,這不過是借用禁軍中的“都頭”一詞,表達對縣役的尊重罷了。
嚴格來說,縣一級的“都頭”其實不是官,而是“吏”。
在宋代官制中,“官”與“吏”是有著本質區別的。“官”是經過科舉考試,由朝廷任命,吏部管理備案的正式國家公務員,俸祿由國家財政撥付。
而“吏”,則是“官”臨時聘請的工作人員,為“官”服務,俸祿由“官”來發放,縣令可以隨時解聘。
這一點其實從原著或影視劇里都可以看出,武松打虎的消息傳到陽谷縣后,陽谷縣縣令十分仰慕武松的勇武,特意想將其納入他的麾下。
于是,給了他一個“都頭”的職位。那樣的職位,很顯然不是國家任命的,而是他自己聘任的。
后來武松殺了潘金蓮和西門慶后,攤上了官司,陽谷縣令也只好將其解雇了。
從職能上看,武松擔任的都頭其實主要負責的是陽谷縣的治安巡邏、緝拿盜匪等工作。
有學者認為相當于現代的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或派出所所長。
值得注意的是,陽谷縣作為當時的一個小縣城,縣令每月的俸祿為十二千(即12貫),年薪144貫,也就是144兩銀子。
而武松作為縣令聘用的吏員,其收入自然遠低于正式官員。那么到底有多少呢?
武松的年俸祿數額考辨
關于武松擔任都頭一年的具體俸祿數額,現存史料和研究者意見不一,主要有以下兩個觀點:
1、年薪約48兩銀子。
《水滸傳》原著中記載,武松在擔任都頭兩個月后,手頭可支配銀兩增加了約8兩,推算月俸4兩,年薪48兩。
另外,據書中記載,鄆哥得到武松五兩銀子后說道,“如何不盤纏得三五個月”,也可推算出當時陽谷縣居民每月生活費約1兩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