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老家親戚講過一個故事,他鄰居因為家里有在鎮上工作的,平常就趾高氣揚,仗勢欺人,有次因為蓋房子的事,他跟鄰居大鬧了一場。
鄰居要起三層小樓,占了他的地方,事前也沒有跟他商量,他去問的時候對方很不在意地說“給你三千塊”,他很生氣,就堅決不同意,不行就打官司。
對方一開始覺得無所謂,反正你不如我,你怎么鬧騰都奉陪,但沒想到親戚也不是吃素的,官司打下去后對方發現根本贏不了,最后可能是拆掉房子的結果,于是就慌了,找人來說和,意思都是鄰居,抬頭不見低頭見,做事不要太絕。
親戚生氣的就是這點,你原來怎么不這樣說,合著你欺負人的時候別人必須受你的窩囊氣才是道理。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我一直想不明白這件事:為啥有人欺負人后,卻認為別人不該報復?
還有一個故事。同事在原來公司上班的時候,團隊的上級有次就欺負他,把他的功勞據為己有,他據理力爭,對方“就用奇怪的眼神看著我,好像覺得我怎么不可理喻”。
同事是較真的性格,一直把問題捅到了老板那里,但老板也只是批評了他的上級,他心里不痛快,于是就辭職走人了。
辭職的時候他還發帖曝光了這件事,以及上級之前很多腌臜的事情,算是吐了一口惡氣。
上級氣急敗壞,怪他“不懂規矩,看以后誰敢用你,你不用混了”,他聽原上級說完,一句話都沒說,就給了對方一個“呸”字。
同事告訴我,他就是一直想不明白這件事,為什么有人理所當然、理直氣壯地的欺負人,卻認為別人就應該忍著、受著,否則就是罪大惡極?
弱肉強食,叢林法則。
我說道理很簡單,因為他們是人分三六九等的認識,他們的邏輯很簡單,媚上欺下。對他們認為比自己強的人,他們就是取悅、討好。對他們認為比自己弱的人,他們就是高高在上,予取予求。
很多人都是叢林思維,認為弱肉強食是天經地義的。所以他們在被強者欺負的時候能忍受,比如阿Q可以被假洋鬼子打,盡管他心里是厭惡和咒罵,但也不覺得對方打自己有什么不對。
但如果對方是王胡,他就不能忍受了,覺得自己是受了奇恥大辱。因為他之前一直以為對方不如自己,地位比自己低。
理解這點,我們就可以知道現實中很多人的行為邏輯了。一個小人和庸人,只要他覺得比你強一些,他潛意識里就會認為自己有欺負你的權力和能力,你應該討好他,否則就是違背了“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