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聲明:本文為虛構創作,請勿與現實關聯
爸爸去世后,我媽看破紅塵出家了。
臨走前,她還賣掉了家里的房子,把錢都捐給了寺廟。
我苦苦哀求她給我留點生活費,她卻說我被嗔念蒙蔽了心智。
我只好一邊勤工儉學,一邊照顧生病的外婆。
八年后,我的生活有了起色,我媽卻回家要我養老。
1
為了給外婆過生日,我一大早就去了菜市場。
可當我拎著兩斤重的鱸魚和一大袋菜回來的時候,樓梯口卻烏泱泱地圍了一群人。
“嘉儀!”
一個眼尖的阿姨瞧見了我,使勁兒把我往前推,“哎呦怪不得你今天買了這么多菜呢,你媽回來啦!”
我扒開人群一看,那坐在地上干嚎的可不正是我那六根清凈昄依佛門的媽。
“我在那里是天天吃素,四點就得起來念經,蓋的被子薄得和紙殼子似的,又得掃地干活,累出一身的病了,你再不收留你媽,我就無處可去了呀!”
“你扔下我和外婆八年,還回來干嘛?”我冷笑一聲,把菜往地上一放,依在外婆身邊,為她拍背順氣。
“你是嘉儀?都長這么大了,乖囡囡,媽媽快認不出你了!”
她看見我,一骨碌站起來,笑嘻嘻地就要來拉我的手,被我一把甩開,她也不惱,又自顧自說她的。
“媽媽也是為了給你們積福報呀,你爸爸死了,咱們孤兒寡母的,無依無靠,若不行善積德,下輩子就要投生去做豬做狗了。”
“我呸!”我狠狠啐了她一臉,“少在這胡說八道!趕緊滾回你那破廟!我告訴你,這房子是我貸款買的,是我家,你再呆下去,我告你私闖民宅!”
“囡囡,你別這么絕情,媽媽也不想這樣,媽媽得了癌癥被住持趕出來了,你不能不管媽媽呀。”
聽了這話,樓梯口圍著的阿姨們都竊竊私語起來,更有好事者拿起手機就開始錄視頻。
“我知道這家,這女人看老公死了,就把家里錢都卷跑了,房都賣了,她女兒高三,老娘還得了病,她是不聞不問。現在好了,自己得了癌癥跑回來求人家養她,厚臉皮喲!”
“我那是出家修行了!你不懂別亂說!”
“還出家了,這位汪春梅師太,那你別還俗呀!”
周圍頓時笑聲一片,她看說不過人家,又跪在外婆腳下,抱著大腿,哭嚎著:“媽,你不能不管我呀,你從小最疼我了,我真是走投無路了呀,我時日無多,就讓我在你身邊盡孝吧。”
外婆早就淚流滿面,媽媽是獨生女兒,從小千嬌百寵,就算她不管我們了,外婆也沒說過她一句不是,如今,她回來了,外婆又怎么能不心軟。
“春梅,快起來吧,你這一走八年,我又生病天天吃藥,家里全靠嘉儀勤工儉學,才勉強把日子過下去,那一年,嘉儀連學費都湊不出來了呀,你和嘉儀好好道歉,咱們重新過日子吧。”
聞言,她兩眼放光,連忙答應下來,“好,好,都是我的錯,嘉儀,原諒媽媽吧,媽媽當初生下你,不知道受了多少苦多少罪,你爸爸在外面工作忙不著家,都是媽媽一個人辛辛苦苦把你帶大,媽媽也是第一次為人母,做錯事也難免,咱們就忘了之前的事,一起好好生活,好不好?”
我看著她那張保養得當的臉,不免覺得好笑,快五十歲的人了,臉上一絲皺紋也無,怎么好意思說出那句辛辛苦苦?從我生下以后,就是保姆阿姨在帶我,白天她在外面打麻將逛街,晚上回來后又嫌我吵,讓保姆把我帶進房間里玩。至于生恩,早在我快要高考,卻得知她把房子賣了卻不肯給我留下一分錢時,就已經斷了。還記得我跪著求她時,她比我更冷漠。
“你有手有腳的,怎么不能自己出去賺錢養活自己?”
她愕然。
這是她當初對我說的話,我還給她了。
“我永遠不可能原諒你!”
外婆想勸我,可在看見我眼眶里的淚水時,還是選擇把我摟在懷里安慰,說出的話也變得決然,“春梅,你走吧,我們祖孫兩個挺好的,既然你是出家人,還是了斷塵緣,回廟里去吧,若是有空,我們會去看你的。”
“媽!你怎么能這樣,我得癌癥了你怎么能這樣對我,你得給我治病啊,媽!”
“當初那套房子你賣了五百多萬,總不能都捐了吧?“
她被這話噎住,支吾道,“那…差不多也都捐了。“
“呵“,外婆無奈道,“要說你身無分文,我是一點不信,你要嘉儀給你養老,別想了,你在經書里沒讀過果報嗎?種什么因得什么果,這都是你應得的。“
“反正我今天就不走了,贍養父母是法律規定的!快給我收拾出一間屋子,我晚上就住這兒了。“
這無賴的架勢一擺,我也不必和她客氣了,“汪春梅,你要是自己不出去,我這掃把可就不客氣了。“
“我是你媽!你怎么說話呢!“
“我早就沒媽了!“
我順勢抄起門后的掃把就掄了過去。
“手揮琵琶!“
我一掃帚正中汪春梅女士左臉,疼得她哎呦直叫。
“雙峰貫耳!“
隨著招式一出,她那絲綢襯衫被我的掃帚勾出道口子,又惹得她心疼不已。
“閃通臂!“
我一通連招將人打出家門,累得氣喘吁吁。
門外拍門咒罵聲不斷。
“不必管她,來讓外婆看看剛才那么用力,手沒受傷吧。“
我撲進外婆懷里,不住撒嬌,“沒有沒有,還是外婆最疼我了,外婆,我的太極拳是不是練的出神入化!”
外婆被我逗笑,連連道,“厲害,厲害,我們囡囡是文武全才!”
“那,外婆,你以后可不許再給她開門了。“
“好好好,不理她了,我們祖孫兩個把日子過好比什么都強。“
2
所幸,門外的聲音很快就消失了,就當我以為不開門就沒事的時候,小區的群里卻炸開了鍋。
《活菩薩散盡家財遁入空門苦命人身患重病無人贍養》這條視頻不知道被誰發了出來。
記錄的正是發生在我家門口的這場鬧劇,因為沒有剪輯,畫面混亂,但是前因后果還是清清楚楚。
群里紛紛開始討論,剛開始還有人指責我不孝,但后來不斷有人幫我澄清,有的阿姨甚至連發十幾條長語音,講述我如何在十幾歲就挑起生活的重擔,勤工儉學賺生活費,替我媽贍養老人。那通篇的渲染真是聞者落淚見者傷心,最后,群里再也沒有人幫我媽說話,全是聲討她的。
“趙阿姨,真是謝謝你了,不然,我都不知道怎么辦了。”
澄清此事的大功臣正坐在我家沙發上,挽著我的手,“哎呀,都是鄰里鄰居的,不用謝,要我說,你媽心也太狠了,怎么能把房子賣了,讓你們都沒地方住啊!嘉儀啊,你以后有事盡管來找阿姨,我女兒在外地上大學,我都不敢想象要是她身無分文流落街頭要怎么辦,想想阿姨心里都難受喲!”
咚咚咚!突然,外面敲門聲震天響,我心頭一緊,嘆了口氣。
趙阿姨騰地一下站起來,那大嗓門就扯開了:“敲敲敲!大晚上了讓不讓人休息啊!”
“快開門啊!有人上吊了!”
門口,一個大叔急得滿頭冒汗,“我說你怎么當女兒的啊?你不能看人吊死在這兒吧?死了人我們這一棟樓不都變成兇宅了!”
趙阿姨不住地替我道歉解釋,圍觀的人卻是越來越多。
我無奈地看著汪春梅女士吊在樓梯扶手上撲騰,滿臉漲紅,面目猙獰,兩只手還拼命扇打著旁邊試圖靠近的人。
終于在大家都挨了兩三巴掌后,才把她從繩子上解下來。
“鄭嘉儀,我告訴你,你如果不讓我進家門,我每天都來鬧,大家都別想好!”
我看著兇神惡煞的母親,忽然覺得她無比陌生,就好像地獄里的惡鬼一樣,要喝我的血,吃我的肉。
“想進門是不可能的,我報警了,去警察局吧。”
沒想到她一點不怕,眼睛死死盯著我,突然,又好像狼看見肉般向我沖來。
我被她撞了一趔趄,卻見她撲向一旁,我回頭一看,外婆不知什么時候出來了。
“媽!你得管我啊!這小沒良心的要送我去派出所啊!”
眼看外婆就要被她氣暈,趙阿姨趕忙將她擋開,讓我扶外婆回房間休息。
外面爭吵聲不斷,我伏在外婆膝頭覺得委屈無比。
“囡囡不哭,外婆疼你,囡囡別和她計較,你媽就是小孩脾氣。”
“外婆是更疼媽媽還是更疼我?”我期待地看著她,因淚水而朦朧的視線里隱約能看見外婆的笑靨。
“外婆最疼囡囡。”
這樣就好,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愛我就夠了。
3
警車很快把我們拉去了派出所。
那警官五十來歲的模樣,頭也不抬,撇著杯子里的茶葉,開口道:“現在這個情況,我們也有所了解,我們還是以調解為主,畢竟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做人子女的怎么能記父母的仇呢,咱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糾紛,也還是盡量不要影響到小區居民,有什么誤會都說出來,說完以后,咱們把調解協議簽了,就回家去吧。”
我媽搶先道:“警官啊,我是身患重病,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你看看我女兒不肯讓我回家,要讓我去死啊!她現在翅膀硬了,就不管媽媽了,我生她養她一場,真是養出一個白眼狼了!”
“汪春梅,你這些話我今天已經聽了很多遍了,現在,還是讓我說吧。”
我掀開褲腿,膝蓋處的傷疤觸目驚心,雖然有些年頭了,可想起來時,還是鉆心的疼。
“警官,我高三的時候,我爸去世了,我媽說要出家,把房子車子賣了,和家里的存款一起捐給了寺廟。我沒地方住,身上一分錢沒有,白天偷吃食堂的剩菜,晚上睡在橋洞里,天黑我摔傷了腿,也沒錢去醫院看。后來實在受不了,只能和朋友借錢買車票,去鄉下找外婆。外婆家里只有一層的小平房,養些雞鴨,普通過日子而已。為了我能繼續念書,外婆陪我回到城市,用她的養老錢在學校旁邊租房,讓我安心高考。大城市消費高,等我高考完,家里也沒剩下什么錢了。我去打暑假工,勤工儉學,爭取獎學金,總算是勉強完成學業。工作這些年,為了活下去,我白天上班,晚上還去兼職,外婆身體不好,住院吃藥也是不小的開銷。可是,汪春梅女士,八年了,你有來看過我們一眼嗎?你跟我說贍養老人是義務,可是你有贍養外婆嗎?”
許是我的故事太過讓人難以置信,警官愣了很久,才緩緩放下手中的杯子,“汪春梅女士,你的女兒未成年,母親又年老病弱,你就這樣把她們拋下,這樣做,既違背了撫養孩子成年的責任,又背棄了照顧生病母親的孝,你這個做法難道是善嗎?這個做法,我們是非常不提倡的,那你既然出家了,又為什么要回來讓女兒養你?”
她嘆了口氣,說道:“警官你有所不知,我得了癌癥,被寺廟趕出來了,我現在無處可去了。”
“哪家寺廟?”
汪春梅支支吾吾一陣,在警官不斷逼問下才說出了一個地名。
“關于汪春梅女士所說的事,我們會聯系寺廟核實,至于你說得了癌癥,還請你拿出醫院證明來,如果確有其事,現在科技發達,網上好人也多,如果你真的沒錢治病,可以在網上發鏈接籌款,我們也會積極聯系社區提供一定的幫助。”
一聽到錢,汪春梅兩眼放光,“籌款?能籌多少錢?”
“籌款需要醫院證明,汪春梅女士,你有檢查報告嗎?”
見她囁喏一陣,也沒說出個所以然來,那警官的臉上隱隱有了不耐煩。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非經住宅主人許可或有權機關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可處罰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警告。汪春梅女士,你聽懂了嗎?”
“如果沒有別的問題,我們把調解協議簽了,就可以免于處罰回去了。”
我看她那欺軟怕硬的樣子不由冷笑,剛才還挺張狂的,到了警察局就歇菜。
簽完字,我頭也不回就走了。
4
這之后,日子確實安生下來。
可我心里還有一個疑問。
我坐了三小時車,到達汪春梅所說的寺廟,清幽靜雅,在山中有這樣一片所在,確實適合禪修。
我逛了會兒,就遇到一位師太,她見我對寺廟感興趣,就和我聊了起來。
“我們這里就這么幾個人,偶爾會有義工來一段時間。”
“這里之前有沒有一個叫汪春梅的居士?”
見她想不起來,我又說道:“她之前給寺廟捐了五百多萬,這樣說師太總有印象吧?”
她大吃一驚,隨后笑道:“我們這么個小廟,怎么會有人捐五百多萬,你一定是搞錯了。”
看我不信,她又把功德簿拿出來,翻給我看。我在廟里坐了一下午,把八年前的記載看完,又前后翻看了近一年的記載。終于,在某個不起眼的地方,看到“某年月日,汪春梅供養五百元。”
除此之外,再無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