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聲明:本文為虛構創作,請勿與現實關聯
人們常說,好人不一定有好報,做好事可能反而惹來麻煩。我曾經不信這話,直到今天站在縣政府辦公樓前,看著那個我曾經救過命的女人,如今高高在上的縣委書記馮雪梅,下令強拆我家祖產的時候,我才真正懂了這個道理。
"李遠,你別太過分了!拆遷是為了城市發展,你一個人的利益怎么能凌駕于全縣人民之上?"馮雪梅西裝革履,站在辦公室的落地窗前,居高臨下地看著我,眼神中沒有一絲當年那個落水少女的影子。
我苦笑一聲:"馮書記,那塊地是我爺爺留下的,上面還有祖墳,我只是想要合理補償,這有什么過分的?"
"合理補償?你知道有多少人排隊等著拿那點補償款?就你特殊是吧!"她的語氣冰冷,仿佛我們之間從未有過任何交集。
"馮雪梅,十五年前要不是我跳進湖里救你,你現在墳頭草都三尺高了!"我再也控制不住情緒,聲音在辦公室里回蕩。
她的表情瞬間變得猙獰:"李遠,你以為救了我一命,我就要一輩子感恩戴德?公是公,私是私。你現在是在威脅縣委書記嗎?"
我看著眼前這個陌生女人,想起了十五年前那個在我懷里奄奄一息的女孩,以及后來發生的一切。事情怎么會變成這樣?那年夏天,我救上來的究竟是一個女人,還是一條蛇?
縣城最近在搞開發,我家祖上留下的那塊地成了重點拆遷區域。補償款只有市場價的六折,我不同意,拆遷辦就開始給我施壓。
"李老板,別給自己找麻煩了,這是縣里的統一決策,誰能擋得住?"拆遷辦的小張勸我。
我在縣城開了家小型建材廠,雖然不大,但也算小有積蓄。我想通過正常渠道討個說法,卻被層層阻攔。最后當我得知這個拆遷項目背后是馮雪梅親自拍板時,我徹底懵了。
那天晚上我喝了酒,鼓起勇氣直接去了她家。保姆把我攔在門外,但我執意要見她。最終,馮雪梅還是出來了,一身家居服,淡淡的香水味,與白天辦公室的女強人判若兩人。
"李遠,你喝多了。"她皺了皺眉,示意保姆退下。
"馮雪梅,你還記得十五年前的事嗎?"我醉意朦朧地問她。
"記得,當然記得。"她靠在門框上,聲音忽然變得柔軟,"但那時候是那時候,現在是現在。"
我忍不住上前一步:"我不求你特殊照顧,只要按市場價賠償,我馬上搬走。"
她忽然伸手撫上我的臉,眼神復雜:"李遠,這些年你過得好嗎?"
我愣住了,酒精讓我無法思考,只感覺她的手掌溫熱。下一秒,她突然湊近,輕輕吻上我的嘴唇。我瞬間清醒了一半,卻又沉醉在這突如其來的溫柔中。
她的吻帶著試探和挑逗,我的心跳加速,十五年前在湖邊發生的一切如潮水般涌來。我忍不住摟住她的腰,熱烈地回應。
就在氣氛逐漸升溫時,她忽然推開我,冷笑一聲:"李遠,別做夢了。當年的事就當我欠你一條命,但你不要以為這樣就能影響拆遷進度。"
"你..."我還沒回過神來,她已經關上了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