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日內瓦/北京5月20日電 題:國家疾控局有關負責人就《世界衛生組織大流行協定》答記者問
新華社記者王婭楠 顧天成 馬汝軒
當地時間5月20日,在瑞士日內瓦舉行的第78屆世界衛生大會審議通過《世界衛生組織大流行協定》。
《大流行協定》通過對全球公共衛生治理有何意義?中國在《大流行協定》談判中發揮了什么作用?新華社記者采訪深入參與《大流行協定》草案起草與談判工作的中國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應急處置司司長胡光,解讀中方行動和立場。
保護全世界人民健康的莊嚴承諾
問:《大流行協定》通過對全球公共衛生治理有何意義?
答:制定《大流行協定》是新冠大流行后全球衛生安全治理改革的重要舉措。世界各國希望借此改善全球衛生健康治理,推動解決新冠疫情期間世界各國和世界衛生組織應對乏力等問題,提升全球預防、防范和應對下一個傳染病大流行的能力。《大流行協定》提出建立一系列新的工作平臺和機制,旨在全面改革現有大流行監測、防范和應對體系,促進大流行相關衛生產品的研發與分享,調整大流行相關衛生產品的生產、分配秩序,進一步完善全球公共衛生治理體系,著力解決當前國際衛生發展的公平性挑戰。
經過三年多的密集談判,各成員國就《大流行協定》草案達成一致。這是保護全世界人民健康的莊嚴承諾,也是對多邊治理機制強有力的支持。
完善全球衛生健康治理 展現中國負責任大國形象
問:中國在《大流行協定》談判中發揮了什么作用?
答:中方一直積極參與《大流行協定》談判工作。在談判中,中方以習近平主席提出的構建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理念為指導,踐行真正的多邊主義,倡導各國加強團結與合作,支持世界衛生組織發揮中心協調作用,共同完善全球衛生健康治理體系,提升全球預防、防范和應對的能力。在大流行預防和監測等技術議題上,中方秉持科學精神,提出合理的案文修改意見,深度參與相關案文起草,為推動各方達成共識發揮重要作用。在我方推動下,各方同意將監測范圍聚焦于具有大流行潛力的新發和再發傳染病,明確信息分享的機構范圍,減輕締約國的履約負擔,維護發展中國家的共同利益。
此外,中方同巴西、印度尼西亞、孟加拉國等國一道,在“公平之友小組”框架內,積極呼應發展中國家對公平獲取衛生產品的合理訴求,展現了負責任大國形象。
解決公平性問題 將接續展開附件談判
問:《大流行協定》將如何加強全球統籌協調,切實解決目前存在的公平性問題?
答:《大流行協定》從研發、生產、技術轉讓、惠益分享、產品供應、籌資等方面提出措施,來解決目前存在的公平性問題。
在研發方面,要求締約國開展合作,支持發展中國家的研發能力和研發機構建設,促進發展中國家參與研究,并快速分享研究信息和成果。
在生產和技術轉讓方面,要求締約國采取包括轉讓大流行相關衛生產品生產技術和技能等措施,推動全球大流行相關衛生產品生產的可持續性和地域分布更多樣化,增加可持續、及時和公平獲取此類產品的機會。
在病原體獲取和惠益分享方面,提出建立一個由世界衛生組織管理的“世衛組織病原體獲取和惠益分享系統”,以達到迅速和及時分享具有大流行潛力的病原體的材料和序列信息,并分享因使用這些材料和序列信息產生的惠益。
在產品供應方面,提出建立一個由世界衛生組織主導的全球供應鏈和物流網絡,以保障全球公共衛生需求。
此外,還設立了一個資金協調機制,為實施《大流行協定》提供更可持續和可預測的資金。
問:《大流行協定》審議通過后,何時能生效?
答:根據相關安排,本屆大會通過《大流行協定》后,世衛組織將成立政府間工作組,就協定第12條(病原體獲取和惠益分享系統)附件繼續展開談判。談判成果將提交第79屆世衛大會審議,待附件通過后,《大流行協定》將開放供各國簽署和批準。60國批約后,《大流行協定》將正式生效。中方將繼續積極參加相關附件的談判,推動《大流行協定》更加科學、公平,并有效落地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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