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慧研智投”)再次因為業務違規收到罰單。
日前,慧研智投廣州分公司因部分營銷內容存在暗示保證收益的情形、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執行不到位等4項違規行為,被廣東證監局責令改正。
經查,慧研智投廣州分公司存在4項違規行為:
一是未定期開展適當性自查工作,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執行不到位;二是部分營銷內容存在暗示保證收益的情形;三是個別未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登記為證券投資顧問的員工向客戶提供投資建議;四是對客戶提供的投資建議存在缺少合理依據、未充分提示風險。
廣東證監局表示,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三十條,以及《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七條、第十六條、十九條的規定。
根據《適當性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業務暫行規定》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應高度重視,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并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資料顯示,慧研智投成立于1995年,1998年取得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是一家老牌第三方投顧機構。
讀創財經注意到,慧研智投不是第一次被處罰。
去年11月,慧研智投上海分公司因為部分營銷宣傳內容中存在誤導性表述、部分未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登記為證券投資顧問的員工向投資者提供投資建議、留痕管理存在缺陷、未有效執行客戶適當性管理、公司內控管理存在問題等原因,被上海證監局罰款80萬元,并責令暫停新增客戶6個月。
去年12月,山西證監局下發的罰單顯示,慧研智投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期間簽訂訂單的關聯營銷活動中,多名員工向投資者發送了大量極具誤導性的信息。山西證監局決定對慧研智投做出責令改正并罰款180萬元的處罰。
今年1月,慧研智投武漢分公司被湖北證監局采取責令改正并責令暫停新增客戶的行政監管措施,原因包括:一是對客戶營銷過程中存在誤導性陳述的情形;二是對客戶營銷過程中存在虛假陳述和承諾保證收益的情形;三是營銷服務存在留痕不全的情形;四是對客戶提供的投資咨詢建議存在缺少合理依據、未進行充分的風險提示、未注明證券投資顧問的姓名及其登記編碼的情形;五是存在未取得投資咨詢資格的工作人員向客戶提供投資咨詢建議的情形;六是對客戶提供投資咨詢服務存在不夠審慎的情形。
來源:讀創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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