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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年7月6日,在浙江紹興,一頂花轎停下后,轎簾下方緩緩伸出一只穿著紅色繡花鞋的腳。當這只腳要踩到地上時,繡花鞋突然從腳上掉了下來,露出一只小腳。
小腳的主人是蓋著紅蓋頭的新娘子,她尷尬不已,不知如何是好?
幸好旁人馬上幫她撿起鞋子,重新給她穿上,然后繼續下面的成親儀式。
新娘子的婚鞋,怎么會掉了的?只因新娘子是小腳,她小時候家人按照當時的風俗給她裹了小鞋。那時的女子,尤其是大家閨秀,都要裹小鞋的,否則將來嫁不到好婆家的。
現在,這姑娘嫁的婆家,正是當地的大戶人家,新郎官是個留洋的新派人物。
新郎官的爺爺,曾在京官里當過大官,后來因為科場賄賂而鋃鐺入獄,從此家道中落。雖說家道中落了,但比起一般人家,那還是大戶人家,否則家里的三個兒子也讀不起書的。
只是,這新郎官留了洋,思想不同了。新娘子聽說他不喜歡小腳,所以穿了一雙中等大小的婚鞋,在婚鞋里塞了棉花,沒想到下轎時,一只婚鞋竟掉了。
新娘子走出轎子,人們看到她身材不高,有點瘦小,但新郎官的身高也只有1米6左右,所以兩人在身高上還是很般配的。
新娘子以小腳冒充大腳,弄虛作假,不過,新郎官也弄虛作假了。
當時還是在大清朝,男人都是留長辮子的,可新郎官在國外留學時,剪掉了辮子。現在回來按老傳統辦婚事,新郎官沒長辮子可不行,所以家人給他裝了一條假辮子。
兩人從1899年訂婚,到現在成親,已經整整7年了。就因為新郎官在國外讀書,新娘子就默默地等他,等到了28歲,這在當時是大齡了,所以她被人稱為“老姑娘”了。
新郎官25歲,比新娘子小3歲。當時紹興那地方,流行妻子比丈夫大兩歲到三歲為最佳。所以在年齡方面,兩人也是般配的。
新娘子的娘家,也是當地的大戶人家,所以在家庭背景上,兩人也是門當戶對的。而且,新娘子是新郎官本家叔祖妻子的同族人,媒人也是這個同族人。
各方面很“般配”的這對新人,看起來應該會很幸福的,親戚朋友們都送上了祝福。
可后來發生的事,卻讓所有人都始料未及,導致新娘子孤苦一生,在情感上一片空白,無兒無女,去世時身旁沒有一個人。
朱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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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新娘子便是朱安,新郎官是大名鼎鼎的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魯迅。我們今天重點來說說朱安,這個悲苦而又善良的女人,她的人生讓人唏噓感嘆!
1878年6月,朱安出生在浙江紹興,祖上曾做過知縣一類的官。但那時人們信奉“女子無才便是德”,所以朱安并沒有讀過書,她不識字。
朱家是按“三從四德”的標準教育朱安的,所以朱安像很多舊式女子一樣,恪守當時的道德規范。她懂得禮儀,性格溫和,待人厚道,擅長烹飪和做針線活。
朱家還給朱安裹了小腳,希望她將來嫁個好人家,一生幸福。
裹成一雙小腳,要吃多少苦,流多少淚,只有經歷過的女子才知道。但為了將來的幸福,朱安聽從家人的話,咬牙忍著,乖乖裹小腳。
原是想裹了小腳,將來婚姻幸福的,可哪知道后來卻因為小腳,被丈夫嫌棄,最后反而不幸福了。
1899年,紹興城里的周家派人來朱家說媒,來人原是朱家的女子,嫁給周家的族人了。這樣的媒人,周家和朱家都放心,所以親事很順利。
周家是大戶人家,祖上當過京官?,F在周家的當家主母叫魯瑞,她丈夫已經去世,留下了3個兒子。她托媒人來給大兒子周樟壽求親。
周樟壽便是“魯迅”,魯迅是筆名,他還有個名字叫“周樹人”,是他去南京讀書時,自己改的。
朱家對這門親事很滿意,兩家門當戶對,魯迅在南京讀書,將來肯定會有出息的,所以他們馬上同意了。
1901年,魯迅在南京讀書,年底就要畢業了。魯瑞想在大兒子畢業后,就給他和朱安完婚了,所以并沒有征求魯迅的同意,就在4月3日去朱家“請庚”了。
所謂“請庚”,是古代婚姻六禮中的一禮,指雙方交換生辰八字,以測算婚配吉兇的儀式,其憑證稱為“庚帖”。
“請庚”過后,下一步就要完婚了,此時朱安23歲,魯迅20歲。
可正當要辦婚事時,魯迅獲得了赴日本留學的獎學金,他要去日本留學,所以婚期只能推遲了。
朱家雖然對此很失落,但想到魯迅去日本留學,這也是好事。等魯迅畢業后,他的前途就更好了,那朱安跟著他,也會有好日子過的。
朱家就并沒有反對魯迅去日本,而是耐心等待著魯迅學成歸來。
那時,朱安是挺高興的,未婚夫出洋留學,她臉上也有光啊!周圍的姑娘,都是嫁的普通男人,而她的未婚夫卻這么有出息。女人都是希望能嫁一個有前途的男人的,朱安也不例外。
魯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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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年3月,魯迅去日本留學了,朱安就在家里默默等待著。
1903年,魯迅回家了一次。他穿著西裝,辮子已經剪掉了,可見他已經接受國外的新思想的。但對于和朱安的親事,他并沒有提出退婚。
再次到日本后,魯迅給母親寫信,提出讓朱安放腳,并且進學堂讀書。
但當魯瑞把大兒子的意思傳達給朱家后,朱家卻覺得這是離經叛道的事,怎么能這樣呢?所以,他們并沒有按魯迅說的辦,而朱安向來是乖巧聽話的,父母說什么就是什么。
也許是朱家沒按魯迅說的辦法,魯迅開始對這門親事不滿意了,所以遲遲不愿意回家。但他還是沒有提出退婚,因為他知道母親非常喜歡朱安。
1906年,朱安已經28歲了,朱家很著急,就不斷托媒人向周家催婚了。如果再不成親,朱家怕耽誤了女兒的青春。
魯瑞也希望大兒子快點回來完婚,可“兒大不由娘”,大兒子遲遲不回來,她也很發愁。
后來,有人從日本回來,傳說魯迅跟一個日本女人結婚了,他們看見魯迅和那個日本女人帶著孩子在東京街頭散步。
魯瑞聽聞這個消息后,急得不得了,就接二連三寫信給大兒子,要他趕快回來。但魯迅還是不回來,魯瑞就聲稱自己病了,快要不行了,想見大兒子最后一面。
魯迅這才回家??苫氐郊?,他發現母親并沒有生病,而是母親要他和朱安完婚,家里的房子已經為完婚而整修過了。
家人以為魯迅會不愿意,會反抗,但魯迅并沒有反對,而是順從地聽憑家人的安排,就連家人給他裝上假辮子,他也接受了,只是他的臉上并沒有笑容。
婚禮的儀式結束后,新人進入了洞房。這一夜,魯迅和朱安是怎么過的,外人不得而知。
第二天,按老規矩,還有很多禮節的,但到新婚夫妻去老臺門拜祠堂時,魯迅卻沒有去。后來,到夜里睡覺時,魯迅沒有去新房里,而是去母親的房間睡了。
當年,魯迅的父親去世后,按紹興的規矩,長子要去陪母親的。所以,在母親的房間里還鋪著另一張床,是魯迅睡的。
魯瑞想,大兒子來陪她過一夜,這也挺好的,說明大兒子孝順,至于他們小夫妻,反正來日方長,又不急于這一時半會的。
魯瑞和朱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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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后第三天,按紹興的老規矩,新婚夫妻要“回門”的,就是去女方的娘家。因為魯迅剪掉辮子了,女方家的親戚朋友們好奇,就都來看看熱鬧。
大家都很高興,唯有魯迅的臉上是沒有笑容的,他只是按規矩在行事。
朱安很惶恐,自己并沒有犯什么錯,丈夫卻對她很冷淡。但她想,以后的日子還長著呢,她慢慢努力,跟丈夫接觸的時間多了,夫妻之間自然會有感情的。
這天回到家,夜里魯迅依然是去母親的房間里睡覺的。魯瑞想,大兒子在這里再睡一夜也不打緊,但明天開始得要讓他跟新娘子睡了,不能一直這樣的。
可第四天,讓所有人都沒想到,魯迅竟然帶著自己的二弟周作人去日本了。這一走,魯迅一直到留學歸國才回來,中途沒回來過,朱安又等了他3年。
1909年,魯迅終于回來了,朱安以為他們可以重新在一起了。只要她努力,慢慢地,魯迅總會接受她的。
可朱安想錯了,魯迅依然不接受她,跟她只是保持名義上的夫妻,實際上根本不同房。朱安生性溫順,就不吵不鬧,本本分分地照顧婆婆,操持家務。她想時間久了,魯迅會被感化的。
后來,魯迅去了北京工作,夫妻倆就更是不在一起了。
魯迅很少跟外人說起自己的婚姻,只有一次跟好友許壽裳聊天時,聊到朱安,他說:“這是母親送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能好好地供養她,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1919年11月,魯迅讓家人賣掉紹興的老房子,去北京生活,他在北京買了一套四合院。于是,朱安跟著婆婆和魯迅的三弟一家,去北京找魯迅了。
在四合院里,朱安和魯迅外表看起來是團聚了,但實際上依然沒有同房。魯迅住在外院,朱安和婆婆被安排住在中院,魯迅的兩個弟弟家住在里院。
1923年,魯迅和二弟周作人鬧了矛盾,所以兄弟仨個決定分家了。魯迅重新買了房子,他問朱安:你是想回娘家,還是跟著我一起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