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徐蘇寧)地名中體現著人們對美好生活的期盼,沉積著生產生活的印記,記錄著自然地理特征和人文風貌。5月28日,江蘇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召開,《江蘇省地名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條例(修訂草案)》)提請審議。
地名類型繁多,數量龐大,地名管理工作涉及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眾多部門,需要根據新時代加強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的要求,進一步理順地名管理體制,實現科學、高效、協調管理。為此,《條例(修訂草案)》擬規定地名管理應當健全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工作機制,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地名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強地名管理能力建設,指導、督促、監督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協調解決地名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同時,擬明確民政部門是地名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地名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服務指導和監督檢查,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有關主管部門負責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地名管理工作。
地名是社會治理的基礎性信息,規范地名的使用非常必要?,F代快報記者注意到,《條例(修訂草案)》強調經依法批準的地名為標準地名,擬規定標準地名及相關信息應當在地名標志上予以標示,規定一地多名的地名應當確定一個標準地名,一名多寫、一字多音的地名應當確定統一的用字和讀音,并規定了必須使用標準地名的六種情形,強調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房地產廣告應當使用標準地名。同時,要求有關部門加強標準地名的宣傳和推廣應用,匯集出版本行政區域的標準地名出版物,為社會使用標準地名提供便利??紤]到地名標志作為法定標志和公共基礎設施,《條例(修訂草案)》還對地名標志數字化建設作出規定,根據分級分類負責的原則,明確了地名標志設置、管理責任主體,對地名標志設置時間、移動或者拆除的程序、單位和個人保護地名標志的義務等作出具體規定。
在地名命名、更名過程中,人們的社會價值、文化取向等思想觀念自然會融入地名中,因此優秀傳統地名蘊藏了寶貴、豐富的文化內涵。一個地名留住的是記憶,守住的是鄉愁?!稐l例(修訂草案)》擬用專章對地名文化保護作出規定,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加強地名文化保護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地名文化挖掘、整理、研究和公益宣傳,合理利用本地區地名文化資源,支持和引導發展地名文化產業。同時,完善地名保護名錄制度,補充細化了地名保護名錄編制要求,規定地名保護名錄應當載明地名的文化內涵、歷史沿革、相關地理實體概況等基本信息,明確了對名錄中的地名進行保護利用的具體要求,并鼓勵進行地名文化遺產線上展示,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開發虛擬展示、智慧導覽、沉浸式互動式體驗等數字化產品,拓展地名文化遺產的宣傳展示場景。
此外,《條例(修訂草案)》還擬對地名管理的工作保障、地名方案的編制以及信息化建設等作了規定,要求有關主管部門依托國家地名信息庫對公眾提供地名信息查詢服務,民政、公安、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管等部門應當建立跨部門綜合監管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及時依法處理違法違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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