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聲明:本文為虛構創作,請勿與現實關聯
一張演唱會門票,能夠承載多少夢想,又能夠摧毀多少關系?
"敗家女!兩千塊錢買張破紙片,你瘋了嗎?"王母的聲音在客廳里炸開,手中的茶杯重重摔在茶幾上。
"媽,這不是破紙片,這是我的夢想。"林曉雯攥著手機,屏幕上還顯示著剛剛支付成功的頁面。
為什么一個女人追求自己喜歡的東西,就要被冠以"敗家"的罪名?為什么花自己掙的錢,還要看別人的臉色?
林曉雯三十二歲,在一家廣告公司做文案策劃,月薪八千。結婚五年來,她把每個月的工資如數上交給丈夫張浩,只留下一千塊作為零花錢。這兩千塊錢,是她攢了八個月的零花錢,加上前段時間加班費才湊夠的。
那是她最喜歡的歌手陳亦迅的演唱會門票,十年來第一次來這個城市開演唱會。十年前,她還是個大學生,買不起門票只能在網上看直播。那時她對自己說,等有錢了,一定要去現場聽一次他的歌。
"曉雯,你怎么能這樣花錢?家里還要還房貸,孩子還要上學,你就知道亂花錢!"張浩從書房走出來,語氣里帶著無奈和責備。
"這是我自己的錢,我攢了八個月才買的。"曉雯的聲音有些顫抖,她沒想到家人的反應會這么激烈。
王母冷笑一聲:"你自己的錢?你結了婚就是我們家的人,掙的錢就是家里的錢。兩千塊夠買多少菜?夠交多少電費?你去聽那些亂七八糟的歌有什么用?"
"媽,音樂不是亂七八糟的,它能給人力量,能..."
"能什么?能當飯吃嗎?能讓房貸自己還嗎?"王母的語氣越來越尖銳,"我看你就是被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迷了心竅。一個女人家,應該把心思放在家庭上,放在孩子身上,而不是去追什么明星!"
曉雯感到一陣窒息。她想起十年前那個在宿舍里戴著耳機聽歌的自己,想起那時候對音樂的純粹熱愛,想起那時候對未來的憧憬。什么時候開始,她變成了只能圍著灶臺轉的女人?什么時候開始,她的愛好變成了家人眼中的"敗家"?
晚上,張浩走進臥室,看到曉雯正對著電腦發呆。
"你在看什么?"
"在看演唱會的座位圖。"曉雯的聲音很輕,"我買的是內場的票,離舞臺很近。"
張浩坐在床邊,沉默了一會兒:"要不然,你把票退了吧。媽那邊我去說,但是這錢確實..."
"不退。"曉雯轉過頭看著丈夫,眼中有種張浩從未見過的堅定,"這是我給自己32歲生日最好的禮物。"
"可是媽那邊..."
"那是你媽,不是我媽。她有意見,你去解決。"
張浩愣住了。這還是那個溫順的妻子嗎?五年來,曉雯從來沒有這樣和他說過話。
第二天早上,王母又開始了新一輪的"教育":"我跟你說,這個家不能讓你這樣敗下去。以后你的工資卡我來保管,零花錢一個月五百,夠你日常開銷了。"
"憑什么?"曉雯放下手中的牛奶杯,"那是我的工資卡。"
"你是我兒媳婦,你掙的錢就該我管。我這是為了這個家好。"
"為了這個家好?"曉雯笑了,笑聲里有種說不出的苦澀,"我每天早上六點起床給你們做早餐,晚上回來還要做晚飯、洗衣服、收拾家務,周末還要陪你去買菜、逛超市。我為這個家付出了什么,你心里沒數嗎?"
"那是你應該做的!你是女人,就該做這些事!"
"應該?"曉雯的聲音越來越大,"誰規定女人就應該做這些?誰規定女人就不能有自己的愛好?誰規定女人花自己掙的錢就是敗家?"
客廳里的空氣仿佛凝固了。張浩站在樓梯口,不知道該說什么。他從來沒有見過妻子這樣爆發過。
王母的臉色鐵青:"你這是要翻天了?我告訴你,在這個家里,就得聽我的!"
"那如果我不聽呢?"曉雯直視著婆婆的眼睛。
"那你就滾出這個家!"
話音剛落,客廳里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靜。
曉雯突然笑了,那笑容里有種解脫的感覺:"好,我滾。"
她轉身上樓,開始收拾自己的東西。張浩跟在后面:"曉雯,你冷靜一點,媽她就是說氣話..."
"氣話?"曉雯頭也不回,"她說的每一句話都像刀子一樣,一刀一刀割在我心上。五年了,我忍了五年,今天我不想再忍了。"
"那我們的婚姻怎么辦?"
曉雯停下手中的動作,回頭看著張浩:"你覺得這還算婚姻嗎?我在這個家就像一個保姆,一個沒有感情、沒有夢想、只會干活的保姆。"
她繼續收拾著衣服,每一件都疊得整整齊齊:"你知道嗎?我已經很久很久沒有為自己活過了。我幾乎忘記了自己到底喜歡什么,想要什么。直到看到演唱會的消息,我才想起來,原來我還有心跳的感覺。"
張浩想要說什么,但話到嘴邊卻說不出來。
曉雯拉上行李箱的拉鏈,看著這個她生活了五年的房間:"也許,是時候為自己活一次了。"
下樓的時候,王母還坐在沙發上,看到曉雯拖著行李箱,冷笑道:"裝樣子給誰看?你能去哪?沒有這個家,你什么都不是!"
曉雯停在門口,回頭看了一眼:"我可能什么都不是,但至少,我還是我自己。"
門"砰"的一聲關上了,曉雯站在樓下,手里攥著那張演唱會門票。
夜風吹過,她突然想起一個問題:離開了這個家,她真的能自食其力嗎?房租、生活費、工作、未來...一切都變得未知。
但是,這張門票在手中,為什么感覺比任何時候都要沉重?